2021-10-20 08:52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悉,今年5月,本案造假始作俑者李立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四枚作案公章,责令其退出赃款25.7万余元并发还被害单位...
《电鳗快报》文/尹秋彤
10月18日,每日互动(300766)发布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案涉五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及6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处以累计640万元罚款。
《电鳗快报》注意到,这是每日互动继今年5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7月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召开听证会后,行政处罚最终落地。据观察,9月9日以来,每日互动股价持续下跌,22个交易日累计下跌12.41%,同期上证指数累计下跌2.23%,跑输大盘超过10个百分点。
五期定期报告造假
处罚决定显示,经查明,因案涉关键人李立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9年三季报虚增营收2342.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1.39万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额的6.38%和16.69%;2019年报虚增营收3521.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3456.33万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额的6.54%和33.08%;2020年一季报虚增营收762.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01.86万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额的6.95%和16.02%;2020年半年报虚增营收1749.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28.17万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额的7.02%和19.14%;2020年三季报虚增营收2858.1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34.74万元,分别占同期披露额的7.60%和26.64%。
《电鳗快报》注意到,早在2020年12月14日,每日互动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利益并涉嫌违法犯罪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内容,公司自查发现其员工李某存在伪造印章手段虚增销售合同额侵害公司利益,员工行为涉嫌犯罪。保守预计,上述事项对公司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最大影响分别为-3746.51万元、-2858.19万元。 该公告发布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火速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涉嫌虚增合同的具体内容、合同执行过程及内控制度是否有效等。
2021年2月5日,每日互动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年5月21日,每日互动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2021年7月27日,每日互动公告称其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领罚640万元并面临赔付
浙江证监局依法决定,对每日互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李立(时任每日互动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方毅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剑敏给予警告并处8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董秘李浩川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叶新江,时任监事孔祥清给予警告并分处5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浙江证监局备案。
据悉,今年5月,本案造假始作俑者李立被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四枚作案公章,责令其退出赃款25.7万余元并发还被害单位每日互动。
《电鳗快报》注意到,每日互动信披违法的行政责任已由证监会的处罚认定,而公司股价受其虚假陈述行为影响跌幅巨大,投资者遭受明显损失,公司等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0年12月末,每日互动股东人数为24259户,其中或有相当比例具备索赔资格者。
《电鳗快报》
热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