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2 08:21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深交所还要求*ST金刚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要求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且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电鳗快报》文/高伟
这几天,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刚)屋漏又逢连夜雨,3.6万余名投资者也同步心惊肉跳。10月中旬以来,*ST金刚继立案调查新增诉讼、退市警示、证代离职后,10月21日,又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股权转移以后的三大问题。
这让*ST金刚的36332名投资者再度心头一紧。
深交所三连问
10月21日,深交所向*ST金刚(300064)发出关注函,落款是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针对“2021年10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因股权质押纠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4日作出裁定,将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持有的9,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3%)公司股份交付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上述股份已于10月18日完成过户。截至目前,郭留希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华晶合计持有公司19.58%的股份。”这一情况,深交所提出了三个问题,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等,并要求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前书面回复该函件。
深交所称,*ST金刚前期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华晶,实际控制人为郭留希,股份变动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具体的认定依据及其合理性,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自2017年7月4日选任至今已满三年,换届选举进展如何?法院裁定将河南华晶持有公司9440万股的股票作价21372万元,交付山西证券抵偿部分债务,上述股票所有权自裁定送达山西证券时起转移,公司及相关股东核实说明法院裁定作出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原因,是否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深交所还要求*ST金刚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要求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进行说明,且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屋漏又逢连夜雨
《电鳗快报》注意到,10月13日,*ST金刚发布了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公司目前共涉及84项诉讼/仲裁案件,新增公司与巩义农商行两起诉讼纠纷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606799.39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82项,案件金额约584,211.3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2项,案件金额约22691.73
万元。公司同时称,因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月19日,*ST金刚发布了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目前,公司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
10月20日,*ST金刚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媛媛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同日,公司发布了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继而引起交易所关注。
《电鳗快报》经查询公开信息发现,截至今年6月30日,*ST金刚股东人数达36332名,按流通股本69622.98万股计算,户均流通股为19162.99股。按10月20日收盘价1.86元估算,户均持股市值为3.56万元。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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