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仁智股份“疯牛”模式或难延续 交易所关注股价涨幅与基本面匹配情况

2021-12-24 13:10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李笑笑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2月24日,针对股价的连续大幅上涨以及相关基本面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仁智股份下发关注函。

        《电鳗快报》 李笑笑/文

        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仁智股份股价开启“疯牛”模式,股价累计涨幅高达95.18%。但《电鳗快报》关注到,12月17日,该公司刚刚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另一方面,2021年前三季度,该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

        12月24日,针对股价的连续大幅上涨以及相关基本面情况,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仁智股份下发关注函。

        摘帽前开启“疯牛”模式 累计涨幅高达95.18%

        仁智股份是一家集油田技术服务的技术研发、方案设计、服务提供及油田化学助剂的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油田环保治理、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管具检维修服务、石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电鳗快报》关注到,由于2017、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2.1条规定,仁智股份股票自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仁智股份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情形已消除,该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由于该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3.1.1条和13.3.1条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9月18日开市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仁智股份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020年,仁智股份充分发挥自身的内容优势,整合优化现有资源,聚焦主营业务,剥离和处置协同效应较差的资产,实现资金回流;同时持续投入市场拓展的工作,保持与优质客户的良好业务关系,切实提高了可持续经营能力。2020年,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收入1.09亿元,同比增长12.12%;实现利润总额-1372.53万元,同比下降150.28%;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9.14万元,同比下降152.78%。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上述仁智股份2020年度业绩情况,虽然该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仁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规定的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此,仁智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12月16日,该公司发布公告,自2021年12月17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仁智”变更为“仁智股份”,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仁智股份 日线图

        《电鳗快报》关注到,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仁智股份股价开启“疯牛”模式,上述期间内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高达95.18%。

        交易所下发关注函 基本面匹配情况引关注

        12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仁智股份下发的关注函显示,12月15日、12月21日、12月24日,该公司三次因涨跌幅偏离值达到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针对股价的连续大幅上涨,仁智股份需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仁智股份需提供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完整的内幕知情人名单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自查相关公告披露前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提前向特定对象泄漏有关内幕信息、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详细说明内幕信息知情人与相关知情人是否存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仁智股份需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过去一个月对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以及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如是,需说明详情并核查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利用相关公告配合减持的情形。

        仁智股份于 12 月 15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仁智股份需结合交易进程备忘录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开始筹划的具体时点,以及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中的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此外,仁智股份还需结合内外部市场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较大是否与该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仁智股份 2021年前三季度报告

        2021年前三季度,仁智股份实现营业收入9257.11万元,同比增长78.15%;同时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02万元,同比增长63.57%,该公司的净利润虽在大幅增长,但仍处于亏损状态。

        截至12月24日午间收盘,仁智股份下跌 1.03%,股价报收4.81元/股。《电鳗快报》将对仁智股份的关注函回复,以及该公司2021年的业绩表现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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