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5 14:57 | 来源:和讯网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在大客户中国烟草总公司的背书下,昆船智能的业绩逐年提高,在2021年实现营收19.15亿元,净利润9712.78万元。然而,在高光业绩背后,昆船智能的诸多隐患和疑点也在招股书...
近期,深耕于烟草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昆船智能成功通过了创业板上会审议。
在大客户中国烟草总公司的背书下,昆船智能的业绩逐年提高,在2021年实现营收19.15亿元,净利润9712.78 万元。然而,在高光业绩背后,昆船智能的诸多隐患和疑点也在招股书中披露的数据陆续呈现出来了。
从数据分析看,昆船智能的成色到底几何?确实令人充满疑惑。
所得税税率疑点重重 曾多次违反税法遭受处罚
招股书显示,昆船智能以及其三家子公司均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政策,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然而,从公司所得税费用来看,似乎存在疑点。2019年-2021年,昆船智能的利润总额分别为0.84亿元、0.99亿元、1.01亿元,同期所得税费用为507.19万元、534.41万元、380.11万元。
由此估算得出,昆船智能2019-2021年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6.03%、5.40%和3.77%。三期所得税税率最低为3.77%,这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15%的优惠税率相差甚远。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中国烟草总公司贡献了昆船智能营业收入总额的50.55%。招股书亦表示,公司对客户提供烟草打叶复烤线系统、烟草制丝线系统、烟草卷包集成系统等产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烟草制造业属于研发费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如果公司被列为“烟草制造业”,则其研发费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那么,公司三期所得税税率最低为3.77%,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呢?
对于公司是否仍属于“烟草制造业”范畴,公司所得税税率为何会低至3.77%等诸多疑点,笔者致函昆船智能问询,但未收到公司的正面回复。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显示,在昆船智能的发展历史上,公司曾多次因税法问题遭受处罚。
例如:2019年12月1日,昆船智能子公司昆船烟机收到昆明市税务局行政处罚书,原因是,该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导致少交所得税;2019年7月12日,昆船智能华北分公司因2019年1季度所得税未按期申报,遭到天津武清税务局税务罚款处罚。
营收高度依赖前五大客户 与大客户合同纠纷增不确定性
从营收的客户结构来看,昆船智能对于前五大客户,尤其是中国烟草总公司高度依赖。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客户口径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3.23%、76.86%和72.03%。其中,中国烟草总公司的销售额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72%、62.94%和50.55%。
公司亦在招股书中表明,“如果未来中国烟草总公司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烟草专用机械市场竞争加剧,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对卷烟市场冲击加剧、卷烟销售量出现下滑,或国内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下降,对智能物流系统及装备、智能产线系统及装备等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新的客户或业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然而,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在案号(2021)甘1202执207号的案件中,昆船智能因与甘肃省烟草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被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38.63万元。
由此,不禁令人疑问:作为高度依赖烟草公司的昆船智能将如何保证经营的稳定性?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为何存在买卖合同纠纷?该纠纷是否会影响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后续合作?
上述诸多问题,或许是许多投资者较为关注的重点。
关联交易比重大引关注 实控方竟是关键交易“第三方”?
通常,在IPO过程中,关联交易是重要的审核环节。昆船智能的关联交易问题就曾受到上市委问询。
上市委要求其结合报告期内大额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分类说明未来减少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投资者从招股书中便可以了解到公司的关联交易详情。
2019年-2021年期间,昆船智能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5.12亿元、4.91亿元和 5.9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08%、30.35%和30.90%。
在昆船智能的招股书中,公司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船舶(600150)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存在一些疑点。
例如:招股书显示,按照直接合同客户计算,中国烟草总公司占营收比重的34.83%;而按照最终客户计算,中国烟草总公司占营收的50.55%。由此,前后计算比较后,竟然存在多达3.01亿元的缺口。这又是为什么呢?
厘清公司关联方关系可知,该部分缺口主要通过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填补,而后者通过昆船集团持有昆船智能80%股份,通过中船投资持有昆船智能4.87%股份,合计持有昆船智能84.87%股份,是昆船智能的实际控制方。
最终销售客户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问题是为何在交易流程中又增加“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这一“第三方”?直销产品和通过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之手销售往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产品最终定价是否一致?这一操作是否存在帮助实控方增加营收的情况?
针对上述诸多疑点,笔者致函昆船智问询,并未获得其正面回复。
关联方应收账款疑点重重 上市后或对中小股东权益造成侵害
应收账款的管理,对企业的经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留意的是,从昆船智能的招股书来看,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过高,或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压力。
招股书显示,2019-2021年报告期末,昆船智能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10亿元、10.86亿元和11.11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6.93%、38.48%和38.86%,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5.31%、67.03%和58.04%。
应对上述情况,昆船智能计提了坏账准备。2019-2021年期间,昆船智能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6405万元、8978万元和 10111万元,分别相当于当期净利润的81%、96%和104%。
具体来看应收账款余额的情况,2021年昆船智能最大的应收账款金额来自于关联方昆船集团,金额高达1.09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24.45%;第三名也来自于关联方中船重工纵横科技,金额为0.24亿元,占比为4.74%。二者合计为1.33亿元,占比为29.19%。
昆船集团是公司主要的关联方和控股股东,却成为了公司应收账款的最大来源,其贸易的实质情况着实令人费解。
值得一提的是,昆船智能为上述两大关联方计提589万元的坏账准备。昆船集团持有昆船智能80%的股份,倘若上市成功后,这一比例将会被进一步稀释。
一旦昆船智能对于昆船集团的应收账款形成坏账,昆船集团作为交易方“凭空”获得交易商品减少资金支付,作为昆船智能股东所承受的坏账损失则低于80%,而其余部分将由上市后的其余股东共同承担。
昆船智能为何应收账款长期高居不下?对于客户账期管理是否存在提高改善之处?关联方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坏账可能,又是否可能在上市后侵害中小股东权益?
对于上述问题,笔者同样致函昆船智能进行问询,但是截至4月28日17时,仍未收到公司对相关问题的正面回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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