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2 13:12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5月31日晚间,*ST澄星披露多个公告显示,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实控人李兴及第二大股东汉盈投资在信息披露方面多次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就交易所问询予以回复...
实控人刚被羁押不久,*ST澄星、控股股东、实控人及有关责任人又被予以纪律处分。屋漏偏逢连夜雨,*ST澄星控股股东和二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经历多轮司法拍卖、变卖流拍后,目前仍处于变卖过程中。
5月31日晚间,*ST澄星披露多个公告显示,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实控人李兴及第二大股东汉盈投资在信息披露方面多次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就交易所问询予以回复,对监管问询涉及的经营、财务、控制权等重大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且经多次延期及监管督促,*ST澄星仍未回复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交易所问询事项中涉及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拖延回复问询函的行为则涉嫌触及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
部分问询申请延期回复17次
根据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此前,*ST澄星对收到的《关于*ST澄星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申请了9次延期回复后,仅回复了问询函部分内容。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以有关问题还需进一步核实、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回复工作为由,对尚未回复的部分内容已申请延期回复17次。此外,*ST澄星还以同样的理由,对收到的《关于*ST澄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关于*ST澄星财务数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分别申请延期回复11次、5次。
王智斌告诉记者,“交易所在问询时会综合考虑相关事项的复杂程度,进而指定回复期限,指定期限应视为公司可以做出回复的合理期限。”但今年1月份及2月份,上交所已多次向*ST澄星发送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关主体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
截至目前,*ST澄星司法拍卖相关事项问询函及财务数据相关事项问询函已全部回复完成,而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仍未回复。
上交所也因此对*ST澄星及时任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纪律处分决定,其中*ST澄星、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江永康,董事兼总经理王国忠,董事兼财务总监花伟云被予以公开谴责;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兴,股东汉盈投资,董事姜义平,董事兼副总经理蒋建红,独立董事刘斌、宋超、王凌被予以通报批评。时任监事陈劲杉、顾静娟、吴仕英被予以监管警示。
若*ST澄星后续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相关问询函,对上市公司影响如何?“对于未及时回复问询函的违规行为,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两种处理方式,在交易所层面,纪律处分已经是顶格的处理措施。”王智斌说道。
大股东股权拍卖或蒙阴影?
上交所认为,公司多次延迟回复,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王智斌则表示:“因不了解实情而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其买入行为与上市公司拖延披露相关信息的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交易因果关系,如果该项信息最终披露后导致股价下跌的,该部分投资者有权向上市公司提起索赔诉讼。”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处于正常运作中的上市公司非因特殊原因是不会拖延回复监管部门的问询的,而*ST澄星因拖延回复而受到纪律处分,说明公司治理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目前,*ST澄星控股股东澄星集团持有的公司25.78%股权仍处于变卖过程中,二股东汉盈投资将持有的公司股权于6月10日10时起60日进行第二轮公开变卖。截至目前,仍未有相关方报名参与拍卖、变卖。
而5月19日的问询函回复中透露,浙江耀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宁科技”)有意向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耀宁科技表示,因*ST澄星退市风险尚未解除等原因,尚未报名参与股权的司法拍卖、变卖程序。
柏文喜告诉记者,“目前,*ST澄星控股股东及二股东的股权正在公开拍卖过程中,实控人被羁押,公司等相关责任方又受到纪律处分,上述事项必然会影响接盘方的判断。”
“对于目前的*ST澄星而言,除了正常运营决策受到影响之外,股东变动的稳定性对于公司业务走向、运营策略乃至发展战略都会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在遭受监管部门处分以后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声誉也会受到较大损害,也会对公司运营与业务开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柏文喜补充道。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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