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IPO过会后放弃!蓝箭电子现要去创业板,参股35%公司被“限高”

2022-06-17 13:57 | 来源:国际金融报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悉,蓝箭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为半导体行业及下游领域提供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三极管、二极管、场效应管等分立器件产品及AC-DC、DC-DC、...

        有这样一家公司,它在2020年12月科创板IPO过会,但却在半年后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如今,这家公司提交了创业板IPO申请,它就是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箭电子”)。

        近期,蓝箭电子参股35%的公司还被限制高消费。

        科创板IPO过会后放弃

        据悉,蓝箭电子主要从事半导体封装测试业务,为半导体行业及下游领域提供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为三极管、二极管、场效应管等分立器件产品及AC-DC、DC-DC、锂电保护 IC、LED 驱动IC等集成电路产品。

        2019年至2021年,蓝箭电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9亿元、5.71亿元、7.36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70万元、1.84亿元、7727.06万元。其中,蓝箭电子2020年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较大,主要是公司佛平路地块安置征收补偿置换事项产生的资产处置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蓝箭电子2020年归母净利润由1.84亿元“缩水”至4324.5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蓝箭电子曾于2020年12月科创板IPO过会。之后,蓝箭电子在证监会注册阶段两轮问询中,被证监会问询了有关封装技术水平、研发投入、产品结构等事项。2021年7月,蓝箭电子及其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科创板IPO终止后,蓝箭电子转战创业板IPO,并于2021年12月被受理。

        关于科创板IPO撤退,蓝箭电子在深交所问询回复函中表示,前次申报科创板过程中,公司系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决定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不存在不符合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形;本次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创业板定位,决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但实际上,蓝箭电子从科创板转向创业板,不仅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等成本,且创业板新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明显低于科创板。

        截至2022年6月11日,同花顺显示,今年科创板新上市的盈利公司,其发行市盈率的平均数为109.59倍,中位数为81.6倍。而同期创业板新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的平均数为51.74倍,中位数为41.01倍。

        那么,是什么发展战略导致蓝箭电子放弃科创板IPO?

        参股公司被限制高消费

        蓝箭电子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共同实际控制人王成名、陈湛伦、张顺分别持股21.11%、13.14%、10.07%,上述三人于2014年2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上述协议到期后2019年2月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三人均在公司每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中保持一致意见,如各方经充分协商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以王成名的意见作为一致意见进行表决,一致行动的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

        截至2022年5月30日的申报稿签署日,蓝箭电子没有控股子公司,未设置分支机构。不过,蓝箭电子有家持股35%的参股公司,即佛山市盛海电子有限公司(下称“盛海电子”)。

        盛海电子2015年12月前为蓝箭电子的控股子公司,但蓝箭电子于2015年12月将持有盛海电子的55%股权转让予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后,失去了对盛海电子的控制权。

        申报稿显示,2020年8月20日,盛海电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盛海电子解散,成立清算组。2021年2月19日,盛海电子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海电子其他清算事宜正在进行中。

        值得一提的是,在申报稿外,盛海电子还于近期被限制高消费。

        天眼查显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16日发布限制消费令。该院于2022年4月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盛海电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盛海电子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该院对盛海电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IPO日报发现,蓝箭电子似乎热衷于使用较为夸张的宣传用语。

        比如,蓝箭电子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蓝箭电子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使用诸多市场推广宣传用语或泛化定性表述,包括但不限于“成果丰硕”、“革新不断”、“创新性突出”、“守正创新”等。

        深交所要求蓝箭电子按照规定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全面自查,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不得使用市场推广宣传用语;如需保留相关定性表述,提供客观数据支持。

        对比蓝箭电子首份创业板IPO申报稿和近期披露的申报稿,蓝箭电子有些语句发生变化。例如,首份申报稿中的“公司构建了完备的研发体系,成果丰硕”已变成了“公司构建了完备的研发体系”。

        更早一些的2018年5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蓝箭电子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含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内容,属于利用网络对商品的经营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该部门责令蓝箭电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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