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分拆子公司科创板上市,捷氢科技业绩亏损拟募资超10亿元

2022-06-29 15:31 | 来源:资本邦 | 作者:侠名 | [科创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捷氢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工程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氢燃料电池相关产品...

        6月29日,资本邦了解到,上海捷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捷氢科技”)谋求科创板上市获上交所受理,本次拟募资10.60亿元。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捷氢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燃料电池电堆、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工程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氢燃料电池相关产品和服务。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营收分别为1.12亿元、2.47亿元、5.87亿元;同期对应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87.81万元、-9,426.48万元、-5,875.03万元。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科创板上市规则》第二章2.1.2中规定的第(四)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021年,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8,712.62万元。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场估值情况、2021年9月捷氢有限完成股权转让及增资后的估值为41.28亿元以及基于对公司预计市值的判断,预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30亿元。

        本次拟募资用于燃料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燃料电池新产品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捷氢科技科创板上市是上汽集团分拆上市行为。

        上汽集团分拆捷氢科技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符合《分拆规则》的各项规定。上汽集团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捷氢科技至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

        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上汽集团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捷氢科技的控制权。通过本次分拆上市,上汽集团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专注于整车、零部件、移动出行和服务、金融、国际经营等领域,并通过创新科技构建技术底座、提供业务赋能,形成以整车业务为龙头、各板块融合发展的格局,加快向技术升级化、业务全球化、品牌高档化、体验极致化的移动出行服务与产品的用户型高科技公司转型;将捷氢科技打造成为上汽集团下属独立的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上市平台,通过科创板上市进一步加大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核心技术的投入,实现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氢能和氢燃料电池业务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本次分拆上市符合《分拆规则》的各项规定。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常州创发直接持有公司45,24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37%,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汽投资直接持有常州创发99.50%股权,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一。上汽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406.428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2%,上汽集团直接持股及通过动力新科、常州创发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持有捷氢科技68.31%的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一。上汽总公司直接持有上汽集团67.82%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之一。

        此外,上海市国资委直接持有上汽总公司100%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捷氢科技坦言公司存在以下风险:

        (一)技术升级及产品研发迭代风险

        燃料电池系统及其核心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近年来燃料电池系统相关产品朝高功率密度、大功率、长寿命、低成本方向发展,对燃料电池系统制造工艺、核心零部件性能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行业整体具有技术更新迭代迅速、研发投入大、竞争加剧等特点。

        结合目前的行业技术和产品迭代发展特点,公司只有通过不断加强对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保持长期竞争力。未来若公司无法及时完成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可能导致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下风,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技术积累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商业化发展初期,近年来,随着国家多项鼓励新能源、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政策出台,燃料电池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通道,产业支持政策不断完善。2020年9月,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将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该政策标志着“以奖代补”替代产业补贴,旨在推动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

        2021年8月起,国家批准了北京、上海、佛山、郑州和张家口为首的五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行业政策的不断变化会影响燃料电池汽车的市场需求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进程。如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产业上下游参与者造成一定负面效应,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推广政策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

        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商业化发展初期,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对于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的陆续出台,推动了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整体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发展对产业政策的支持存在一定的依赖,未来如果下游客户在示范城市等区域性市场的推广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上游配套产业运营成本较高对燃料电池产业发展产生制约的风险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整车成本依然高于纯电动车以及传统燃油车。燃料电池产业上游的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等环节面临整体成本较高的局面,进而导致产业上游的氢能供给价格相对较高。如产业配套无法按规划进度及时完善,用氢成本无法有效降低,将对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及商业化应用造成一定的制约作用,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管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金额分别为11,197.45万元、7,814.01万元和25,848.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99.70%、31.65%和44.03%,与关联方发生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额为830.51万元、2,618.01万元和18,097.4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为9.53%、13.05%和42.80%,公司关联交易较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已经制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未来,如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持续得到有效地执行,未能持续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六)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及尚未盈利的风险

        1、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尚未盈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3,487.81万元、-9,382.61万元和-5,851.13万元。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

        在行业补贴政策变化、整体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若公司无法在未来提升自身盈利能力或改善运营情况,将存在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和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从而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

        2、公司持续亏损引发的经营风险

        如果未来公司在一段时间内依然无法实现盈利,或无法筹措充足的资金,将直接影响日常经营所需的现金流,进而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市场拓展、生产经营、团队稳定、人才招募、品牌形象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七)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231.41万元、24,259.25万元和45,458.7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0.00%、98.33%和77.51%,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若公司主要客户未来变更供应商,或因其他原因使得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公司订单量下降,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造成不利的影响。

        (八)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第四季度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24%、92.11%以及90.20%,存在季节性特点,主要原因在于现阶段燃料电池行业尚处于商业化初期,产业链成熟度较低、行业供应链体系成熟度较低等特点对公司产业化量产能力以及项目验收造成一定的影响。

        此外,近几年受燃料电池行业补贴政策制定周期的影响,公司往往于下半年进行生产订单确认、物料准备和产品交付,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九)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存在无法及时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0.00万元、14,474.15万元和57,026.57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58.62%和97.13%,占比逐年增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受所处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和客户特点等因素所致。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张,预计整体应收账款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若公司未来下游客户所在区域燃料电池汽车行业补贴政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客户经营情况恶化、行业结算方式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增长速度过快,或将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进而产生账款逾期、坏账等情况,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786.98万元、-16,551.00万元和-44,983.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务规模不断发展,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若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未能显著改善,或将对公司资金状况产生较大压力,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将受到投资者对科创板认可程度、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等诸多内外部因素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次发行时出现认购不足或发行时总市值无法满足科创板上市条件的,则可能出现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十二)发行人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实现盈利,公司上市后或面临退市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487.81万元、-9,426.48万元和-5,875.03万元,尚未实现盈利。

        若公司未来主营业务拓展不及预期或者出现停滞、萎缩等情形,则公司收入增速可能不及预期,无法利用规模效应实现盈利;如果公司未能做好成本控制,导致毛利率、费用率恶化,将导致盈利能力下滑,从而造成未盈利状态继续存在或净利润持续恶化的风险,公司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在极端情况下,未来公司营业收入可能大幅下滑且持续亏损,继而触发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甚至退市条件。

        (十三)“新冠疫情”风险

        2020年1月以来,全球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目前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本土疫情且海外疫情形势严峻,存在进一步对内输入及扩散的可能。

        由于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疫情仍在发展,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难以估计,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不排除公司客户、供应商所在国家和区域采取人员隔离、交通管制等限制性防疫措施,从而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下降甚至停滞。同时,新冠疫情的发展可能会进一步影响我国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生产、运营以及补贴政策落地和补贴发放进度,对行业运营、整体资金周转存在不利影响,上述因素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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