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逾20家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久拖不决 根治“拖延症”还需严监管

2022-07-18 10:36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以*ST科林7月15日发布的延期回复公告为例,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本应于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2022年7月份已经过半,仍有逾20家上市公司多次发布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对交易所的问询内容避而不答。

        《证券日报》记者对相关公告进行不完全统计后发现,在7月1日至7月17日期间,至少有26家上市公司披露关于延期回复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其中,有八成公司已被实施ST或*ST处理,七成公司延期时间已超2个月、且延期回复次数不低于3次。

        问询戳要点拖延成常态

        以*ST科林7月15日发布的延期回复公告为例,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本应于5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在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及会计事务所就营业收入扣除金额情况等事项,列明其判断依据、合规性和准确性,并说明是否符合营收扣除相关规定。

        但直到现在,*ST科林对深交所问询函中的问题一直避而不答,还在近日发布了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称,深交所如发现公司营收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公司2021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公司股票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与*ST科林类似的还有*ST天成、*ST景谷、*ST园城、*ST博信、*ST凯瑞、*ST丰华、*ST华资等多家公司。这些公司在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同时,也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但针对监管机构要求说明公司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营收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资金往来明细等事项,这些公司均未能给出明确回应,而是反复施展拖延战术。在暂未涉及退市风险的公司中,精艺股份、ST联建等对于上述被问询的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问题也未能及时给出答案。

        一位从业近30年的资深会计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不排除上述公司故意拖延回复的情形。审计机构在年报审计过程,对监管机构问询的问题有大致的预测。但若按实际情况回复,部分公司可能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为了规避风险,一些公司就会通过持续拖延的方式来降低监管机构的关注度,觉得在数月后再回复更容易搪塞过关。”

        “另外,当前中介机构的责任与风险越来越大,上市公司年报需要审计机构、律所等多方中介机构签字,一旦上市公司基本面恶化,相关责任方就交易所问询内容的回复很难达成一致意见,这会导致上市公司回复持续拖延。”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向记者表示。

        治疗“拖延症”需靠严监管

        随着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发出年报审核问询函件逐渐成为常态。但记者发现,上市公司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的情形时有发生。由于当前规定并未对上市公司申请延期回复的次数作强制要求,每年都会有数十家公司存在逾期两三个月才回复年报问询函的情形,甚至部分公司每年都会延期回复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

        对此,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告诉记者:“一个立足于可持续经营与长远发展的上市公司,需要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的规则,提升合规意识,及时、准确、如实回复交易所的关切和问询。如果上市公司持续无正当理由拖延回复,不但会遭到交易所的谴责与处罚,也会遭到市场的质疑,从而影响公司的股价走向与正常运营。”

        如何改善上市公司延迟回复交易所问询函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缩短回复等待的时间,并对不及时回复的上市公司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记者表示。

        从维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广东圣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田勇认为,要防止上市公司犯“拖延症”,就要明确这类公司及其实控人和高管负有连带责任,鼓励投资者对其进行惩罚性追责。只有监管制度、处理力度两方面都硬起来,织严制度之网,改善维权规章,才能有效遏制不良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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