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0 14:10 | 来源:证券日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认为,2022年7月22日,*ST辅仁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程序与表决方式,作出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议与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记录,并于2022年7月2...
9月19日晚间,*ST辅仁(2.470, -0.11, -4.26%)(维权)发布公告,对公司涉及的一件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进展进行了披露。但从公司公告内容中可知,在发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等重要事项时,*ST辅仁并没有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ST辅仁未就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变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涉嫌触及信息披露违规,或引来投资者诉讼。
*ST辅仁公告显示,股东之一的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要求撤销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作出并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董事会决议》、确认在2022年7月22日作出并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无效。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认为,2022年7月22日,*ST辅仁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程序与表决方式,作出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议与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记录,并于2022年7月26日完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人、总经理变更备案。基于此,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认为,*ST辅仁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现有章程的规定,侵害了所有股东的合法权利。
天眼查信息显示,7月26日,*ST辅仁变更了多项信息,包括负责人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等变更),由姜之华变更为赵金华。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增补选董事,均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应及时公告。从公开信息来看,在相应的时间段内,*ST辅仁没有任何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开记录,也没有就相关事宜进行任何公告,作为上市公司,其内部治理的混乱程度可见一斑。”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从9月19日的公告内容来看,本次诉讼案件已于2022年8月19日开庭审理。公司于8月23日收到鹿邑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撤销*ST辅仁在2022年7月22日作出并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董事会决议》;确认*ST辅仁于2022年7月22日作出并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成立。
公司表示,依据生效《判决书》已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恢复工商登记事项。2022年9月16日,公司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已恢复至2022年7月26日之前的状态。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仍为姜之华,公司对2022年7月26日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然而,记者在天眼查平台上,并未查到9月16日前后公司有相关变更事项。
《电鳗快报》
热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