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14:38 | 来源:经济观察网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模塑科技成立于1988年6月,前身为江苏江阴钢厂,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11月23日,江南模塑科技(4.820, -0.53, -9.91%)(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模塑科技”,股票代码:SZ000700)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经济观察网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模塑科技证券部询问情况,模塑科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是拿到一个立案调查通知书,上面就写的信息披露违规。详细的(情况)我这边也不清楚。但它是那次现场检查(事件)的后续。具体是针对什么事情,那个通知书上没有详细地写出来。”
该工作人员指出的“现场检查事件”是指,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称“江苏证监局”)于2021年9月底到10月初对模塑科技进行现场检查后,发现模塑科技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事。
针对此事,2021年12月,江苏证监局向模塑科技出具《关于对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中披露江苏证监局认定模塑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2020年度在公司报销的部分费用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未按规定予以披露;二是2020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劳务外包情况;三是孙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2年1月,模塑科技对外披露上述违规事项的整改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1年9月底,模塑科技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在公司报销的费用中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共计约357.83万元,形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曹克波已全部归还上述资金及对应利息。另外,新增2187.87万元劳务外包费用计入当期(2020年)成本;针对孙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对2020年财务报告中的财务费用、存货等进行相应调整。
此事过后,模塑科技相继发布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以规范公司管理体制。此次被立案事件,表明证监会对模塑科技上述违规事件的处理还未结束。
公开资料显示,模塑科技成立于1988年6月,前身为江苏江阴钢厂,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年汽车保险杠生产能力达600万套以上,是中国领先的汽车外饰件系统服务供应商。公司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沈阳、武汉、烟台、墨西哥设有生产基地,在北京、上海及江阴设有研发中心。目前,模塑科技的下游汽车客户包括华晨宝马、北京奔驰、特斯拉、上汽通用等众多品牌。
2022年前三季度,模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3.0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滑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9.40%。
对于营收下滑净利大增,在11月1日接待投资者调研时,模塑科技表示,今年公司业绩高增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较2021年同期减少MingHua USA Inc.(即美国名华)经营亏损约1.8亿元及出售美国名华的资产减值约4.5亿元。在此之前,模塑科技归母净利润已连续下滑两年,2021年,模塑科技净亏损为2.03亿元。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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