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1 12:18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一案,已调查完毕,厦门证监局依法拟对红相股份作出行政处罚及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电鳗财经》 电鳗号/文
《电鳗财经》关注到,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股票简称:*ST 红相,股票代码:300427)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 年 2 月 27 日,红相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杨成等人收到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况,红相股份判断此次《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 10.5.2 条、第 10.5.3 条所述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告知书》显示,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一案,已调查完毕,厦门证监局依法拟对红相股份作出行政处罚及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红相股份2017 年-2022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信息)、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卧龙)、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涵普)等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 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10,489.44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5,972.44 万元;2018 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25,559.3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4,422.06 万元;2019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22,706.67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4,118.25 万元;2020 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30,497.18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7,538.42 万元;2021 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 10,879.80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325.44 万元;2022 年涉嫌虚增营业成本 2,487.67 万元,虚减利润总额 2,487.67万元。
依据上述数据,2017 年-2022 年*ST 红相共计涉嫌虚增营业收入约10.2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约4.21亿元,虚减利润总额约2813.11万元。
另一方面,2018 年 8 月 27 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7 号),红相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5800万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 2014 年至2017 年。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2020 年 2 月 21 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红相股份此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5.85亿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 2016 年至 2019 年 1-6 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2020 年 12 月 17 日,红相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虽然,2021 年 2 月 5 日,红相股份发布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但红相股份此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 2017 年至 2020 年 1-9 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厦门证监局认为,红相股份 2017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涉嫌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此外,厦门证监局认为,红相股份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符合发行条件,涉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符合发行条件,涉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2020 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文件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综合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行为,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行为以及2020 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行为,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513 万元罚款;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 2,288 万元罚款;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 365 万元罚款;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 330 万元罚款;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5 万元罚款;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75 万元罚款;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此外,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成,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杨成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红相股份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违法情节严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何东武采取 5 年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业内人士指出,红相股份的财务造假案并非个案,它是资本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但削弱了市场的公信力,还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影响其他企业的信誉和投资者信心。因此,从监管角度出发,必须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确保市场公平公正。同时,这也是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警示,任何试图操纵市场、欺骗投资者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电鳗财经》将对红相股份未来发展情况,及其股价走势保持关注。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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