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9 19:08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恒大地产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3月18日,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36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涉及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潘大荣、潘翰翎、柯鹏、甄立涛、钱程。《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恒大地产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事先告知书》指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钱程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纠正违法行为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钱程进行减轻处罚,证监会拟决定综合上述相关事项:1.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17,500 万元的罚款;2.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 4,700 万元的罚款;3.对夏海钧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0 万元的罚款;4.对潘大荣、潘翰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0 万元的罚款;5.对柯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6.对甄立涛处以 200 万元的罚款;7.对钱程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的罚款。
此外,《事先告知书》还指出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 2015 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潘大荣组织统筹年报财务造假工作,潘翰翎组织实施了 2019 年财务造假相关工作,行为恶劣,情节较为严重,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 2015 年《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潘大荣、潘翰翎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恒大地产及相关人员被处罚是对整个资本市场的一次警示,提醒所有参与者必须恪守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此外,此次处罚也体现了监管机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决心,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恒大地产在公告中指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另外公司就本次处罚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本次行政处罚最终以证监会作出的正式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为准。《电鳗财经》将对相关事件的后续进展保持关注。
《电鳗快报》
热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