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5 13:30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就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总额超3000万元。
5月14日,*ST中利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中利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一、通过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就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中利及相关责任人处以总金额超3000万元的罚款。同时,时任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和负责公司整体融资和资金调拨业务的钱宏燚拟决定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王柏兴为终身,钱宏燚为3年。
目前,公司重整工作正在持续推进。数据显示,截至14日收盘,*ST中利股价涨停,至2.04元/股,过去4个交易日获得3个涨停,目前总市值近18亿元。
参与专网通信业务涉嫌多项违规
《告知书》显示,由于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ST中利自2016年至2020年连续出现财务造假。
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12.8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35%;虚增利润总额2.6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1.07%。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8.83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70%;虚增利润总额4.1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2.49%。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9.2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51%,虚增利润总额4.2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14.90%。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1.9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58%;虚增利润总额5.3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46.08%。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7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43%;虚增利润总额4732.7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88%。
此外,*ST中利还存在巨额非经营性占款和违规担保未按规定披露等问题。
其中,2018年至2021年,公司非经营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额与披露金额的差额分别为16.35亿元、26.46亿元、15.35亿元、6.6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8.27%、30.53%、27.28%、37.96%。
2018年至2021年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实际余额与披露金额的差额分别为10.07亿元、13.32亿元、9.36亿元、4.48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1.25%、15.36%、16.65%、25.42%。
违规担保方面,公司2017年至2020年未按规定披露的对外担保金额分别为6.67亿元、7.66亿元、13.5亿元和2.2亿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0%、8.56%、15.57%、3.91%。
拟罚款总额超3000万元
就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总额超3000万元。
时任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利电子的生产经营拥有实际决策权,决策引入专网通信业务,对公司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告知书》显示,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柏兴处以150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公司被处以800万元罚款。
此外,历任中利电子总经理,*ST中利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的王伟峰因直接参与专网通信造假,*ST中利时任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钱宏燚具体负责实施资金占用事项,分别被处以300万元罚款,钱宏燚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ST中利总经理陈波瀚、时任财务总监孙建宇、曾分管专网通信业务的时任副总经理吴宏图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
目前,*ST中利的重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表示,将继续积极配合重整工作推进,以期借助司法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若重整顺利实施,将使公司重回良性发展状态。
根据重整进展公告,截至2024年2月20日,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四家子公司宿迁新能源、沛县新能源、泗阳新能源、泗阳光电的重整申请,并同时指定由中利集团清算组担任上述四家公司的管理人。截至4月29日,公司重整层报工作正在江苏省层面持续、有序推进。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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