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开巨额支付罚单 支付宝等四家公司被罚没近亿元

2018-08-07 10:37 | 来源:未知 | 作者:潘婷 向江林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在同一天发布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支付宝被处以412万元的罚款。

       8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公布两项行政处罚决定,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没总额4646万余元;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没约2640万元。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处罚公示称,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没约2248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在同一天发布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支付宝被处以412万元的罚款。
 
  国付宝、联动优势挨罚
 
  记者第一时间拨打国付宝客服电话,对方提示工作时间为早9点至晚9点,但是一直提示作息忙。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告显示,经查实,国付宝公司和联动优势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对境内网络特约商户的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客观上为非法交易提供了网络支付服务。此外,国付宝公司还存在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未留存商户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动优势公司还存在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不严、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付金、部分支付账户未达到实名制认证要求、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等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考虑国付宝公司和联动优势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具体情节,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国付宝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2176051.47元,并处罚款人民币24286051.47元,合计罚没人民币46462102.94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联动优势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79185.6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4319713.64元,合计罚没人民币26398899.28元。
 
  严打互联网金融乱象
 
  此外,公告还显示,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及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乱象,从严查处为各类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国付宝和联动优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也在同一天发布对银盛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公示,给予该公司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341395.79元,并处罚款13136057.80元,罚没合计金额22477453.59元;对该公司1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130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在同一天发布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支付宝被处以412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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