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评级机构因评级虚高等问题被通报

2020-12-04 09:57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常佩琦 | [要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通报显示,三季度,评级机构共对89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增加20.27%。正负面级别调整主要为级别上调,占级别调整次数六成。更换评级机构后的级别高于原级别的发行...

        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昨日对三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显示,三季度,评级机构共对89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增加20.27%。正负面级别调整主要为级别上调,占级别调整次数六成。更换评级机构后的级别高于原级别的发行人家数同比增加。在变更评级机构后级别上调的发行人中,大公国际上调家数最多,共有13家,占其承做更换评级机构发行人家数的40.63%。

        通报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关注到个别评级机构对发行人主体级别调升的比例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评级虚高等风险隐患,根据《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对相关评级机构进行了约谈。约谈要求证券评级机构要主动维护良好的评级市场环境,诚信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

        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也根据评级动作滞后等情况,分别对中诚信国际和大公国际进行约谈,强调评级机构应持续监测影响受评对象信用水平变化的风险信息,进一步规范评级作业,明确对发行人风险事件评估的作业流程,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所给予的评级结果应有效反映信用水平,发挥信用评级的风险预警作用。

        通报显示,三季度,证监会债券部、有关证监局、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大公国际等7家评级机构开展了2020年联合现场检查工作,发现部分合规问题,包括评级规范、评级方法或模型、数据库系统有待完善,评级项目质量控制不足,评级项目质量控制不足,评级所需材料不完整、归档资料不齐全等。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表示,将继续加强在评级自律规则标准统一和联合市场化评价等工作的协同,加大对评级机构的监测调查力度,严格查处违规行为,促进外部约束机制的发挥和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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