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08:20 | 来源:电鳗快报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招股书显示,亚美科技并非民航客运或酒店住宿等服务的实际提供方,而是通过整合机票、酒店等优质产品资源,为客户提供航旅票务、商旅管理和会奖旅游等泛商旅出行服务。该公...
《电鳗财经》文 / 李炳瑶
12月9日,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科技)北交所IPO恢复了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亚美科技并非民航客运或酒店住宿等服务的实际提供方,而是通过整合机票、酒店等优质产品资源,为客户提供航旅票务、商旅管理和会奖旅游等泛商旅出行服务。该公司泛商旅出行服务的提供方式与传统制造企业的生产加工模式或其他服务业的劳务密集型服务模式有较大差别,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产能、产量、销量或服务能力、服务量指标。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此次IPO,美亚科技计划募集资金3.6亿元,其中1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总募集资金的28%;与此同时,该公司在2021年和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3765万元,其中超过六成收入落入了实际控制人的口袋中。此外,美亚科技的研发费用率落后于同行,成立20年仅有两项发明专利。美亚科技的收入确认方式在第一轮问询中被发审委重点问询。
3700万元现金分红 又要1亿元募资补流
招股书显示,此次IPO,亚美科技计划募集资金3.6亿元,其中,1.7亿元用于智能化泛商旅业务及管理系统研发项目,0.72亿元用于国际业务拓展及业务系统开发建设项目,0.18亿元用于品牌宣传及营销渠道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由此可见,亚美科技将用28%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亚美科技似乎并不缺钱。2021年,亚美科技现金红利342万元,2023年派发现金红利3423万元,合计现金分红3765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伍俊雄、陈培钢、陈连江、蔡洁雯为亚美科技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中,伍俊雄直接持有美亚科技30.13%的股权,并通过广州旅商控制美亚科技3.36%的表决权;陈培钢直接持有美亚科技23.01%的股权;陈连江直接持有美亚科技6.02%的股权;蔡洁雯直接持有美亚科技3.77%的股权。由此可见,上述现金分红约65%落入了几位实际控制人的腰包中。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亚美科技此次IPO募集资金中的47%用于智能化泛商旅业务及管理系统研发项目。上述项目投资总额为17,033.08万元,其中场地费用2,360万元,设备购置费558万元,设备租赁费用1,140.08万元,人员薪酬12,975万元,各细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由此可见,亚美科技上述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有76.18%用于人员薪酬,13.86%的募集资金用于场地费用。由此可见,该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人员薪酬和场地费用。而亚美科技似乎并不缺钱。
招股书显示,亚美科技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从2021年至2023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各期末,亚美科技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23,786.95万元、33,645.04万元和27,164.5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0.70%、46.38%和29.99%。
报告期内,除了货币资金占比基本保持在三成以上外,亚美科技的各项流动性指标也高于同行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亚美科技的流动比率分别为3.28倍、2.67倍和2.2倍,同期同行可比公司的均值分别为1.31倍、1.29倍和1.24倍;报告期内,亚美科技的速动比率分别为2.92倍、2.43倍和2.06倍,同期可比公司的均值分别为1.15倍、1.11倍和1.04倍。
报告期内,亚美科技的董高监等高管的薪酬总额分别为211.13万元、235.88万元和306.68万元,占比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4%、4.98%和3.74%。
研发费用率落后于同行 成立20年仅两项发明专利
招股书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亚美科技拥有专利3项,其中已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亚美科技成立于2003年8月11日,2021年2月9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两项发明专利分别是在2021年和2023年取得。由此可见,该公司成立20多年仅在最近两年取得了两项发明专利。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亚美科技的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649.28万元、2,353.02万元和 2,335.94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49%、5.14%和6.61%;同期该公司的研发费用均值分别为12.95%、13.3%和7.94%。由此可见,亚美科技的研发费用率明显落后于同行可比公司。
在研发费用率落后于同行公司的情况下,亚美科技的毛利率在持续走高。报告期内,该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9.13%、32.17%和57.97%;同期同行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分别为43.9%、45.64%和45.43%。
报告期内,亚美科技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3%、6.59%和9.35%,明显高于同行可比公司。
收入确认方式遭交易所问询
在第一轮问询中,美亚科技的收入确认方式收到了北交所的问询,并曾收到广东证监局的监管关注函。监管关注函显示,美亚科技的旅游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为“在旅游业务服务已经提供、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旅游服务收入”,但存在少部分旅游收入以对账方式(以结算单等方式对账)延后确认的情形,导致出现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
招股书披露,经测算,美亚科技2021年旅游业务应调增营业收入616.69万元,调增营业成本553.60万元,调增净利润52.36万元;2022年应调减营业收入85.43万元,调减营业成本119.60万元,调增净利润29.04万元;2023年应调减营业收入866.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733.87万元,调减净利润112.31万元。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美亚科技的旅游业务以会议团、定制团等整合定制服务为主,通过总额法核算,以酒店、机票等单一服务为辅,以净额法核算,通过公邮等方式与客户进行对账结算。
美亚科技在招股书中并未披露延后确认部分旅游业务收入的原因。而跨期确认收入会导致财务数据失真,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真实经营情况的判断。
发审委要求美亚科技就以下四项进行详细解释:(1)后返佣金收入确认的合规性。(2)包机包位收入确认的合规性。(3)旅游收入确认的合规性。(4)其他财务核算的规范性。
在对第一轮问询的回复中,美亚科技表示,发行人确认的后返佣金收入比实际结算金额偏小,结算差异金额和比例都较小,确认的后返佣金收入具有谨慎性,不存在较大的差异,亦不存在期后冲减后返佣金及跨期的情形。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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