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14:37 | 来源:环球网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大鹏工业此次申请在北交所IPO,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600958.SH),保荐代表人为吕晓斌、李方舟,今年7月,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工业清洗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可以分为工业清洗设备和工业清洗剂,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上市。
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大鹏工业此次申请在北交所IPO,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600958.SH),保荐代表人为吕晓斌、李方舟,今年7月,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中,上述2位东方证券的保荐代表人,均因在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中履职违规,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另据公开报道,大鹏工业此前曾于2020年12月申请创业板IPO,当时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而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信息,吕晓斌在2020年初入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等到2023年下半年,吕晓斌入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年东方证券成为大鹏工业的新任保荐机构,开启北交所IPO的进程。
对此,大鹏工业在回复记者采访时强调,关于保荐人受到处罚以及保荐机构选择问题。监管部门对保荐代表人的自律监管措施,该事项属于中介机构内部执业管理范畴。根据《证券法》、北交所审核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无需对中介机构履职细节承担披露义务。
另据经营信息披露,岛田化成株式会社原为大鹏工业的境外经销商,大鹏工业借助其向三菱汽车等大型汽车集 团提供工业精密清洗装备和装备升级改造服务;同时,岛田化成是公司历史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之子岛田辽二郎为公司报告期内曾控股子公司岛田化工机的少数股东,因此,公司将岛田化成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根据大鹏工业此前申请创业板IPO时发布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2020年公司向该关联方销售金额为2222.3万元,但是根据公司此前申请新三板挂牌时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2020年向该关联方销售金额为2449.5万元,两组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对此公司解释称,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对会计数据进行了重新审计与差错更正。
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各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是752万元、1574.65万元和1428.9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金额分别是16.41%、28.16%和28.86%。对此公司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政府补助主要来自于省市区各级政府机构对公司的各类研发创新奖励。
但事实上,公司在2021年收到的2030.75万元政府补贴中,包括上市挂牌补助500万元、拟上市后备企业奖励800万元、上市申报补贴200万元,合计高达1500万元,占当年净利润50%以上。
随后在2022年,公司获得的752万元政府补贴中,有200万元来自于上市、挂牌补助,单笔金额仅次于软件退税,明显超过其他各类研发创新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同时还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的,应当予以追回,并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大鹏工业就此问题回应记者称,从单个特定项目来看,公司所取得的政府补助具有偶发性,导致公司报告期内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存在一定波动;随着我国宏观经济企稳、汽车行业景气程度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向好,不对政府补助构成重大依赖。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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