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02:01 | 来源:未知 | | [保险]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宝万股权之争尚未落幕,围绕着保险资金运用的讨论也甚嚣尘上。在此背景下,期间来自监管部门的一举一动自然会让市场浮想联翩
从目前监管步骤来看,要求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的文件去年已下发,此次《通知》则聚焦“信息披露”。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2015年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报》中,有多家保险公司就是因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被点名,其中就包括“宝能系”旗下的前海人寿。 南方日报记者 郭家轩
10个工作日内披露关联交易
此次《通知》重点对关联交易的识别、报告、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比如,该《通知》重新定义了“重大关联交易”,具体指“保险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额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1%以上或超过3000万元,或者一个会计年度内保险公司与一个关联方的累计交易额占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5%以上”的交易。
这里的三个金额上限分别是“1%、3000万以及5%”,而此前相关规定的对应数字分别为“1%、500万、5000万”。业内人士称,表面上通知扩大了限定数额,但实际增加了需要披露项目的种类。
总体来看,《通知》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扩大披露范围,明确保险公司需在规定时限内,按照交易类型、交易金额分类,对重大关联交易、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及一般关联交易进行逐笔或合并信息披露,逐笔、合并披露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分别予以明确。
其中,要求保险公司以下关联交易应当逐笔报告和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资产类关联交易,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买卖、租赁和赠与。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利益转移类关联交易,包括提供财务资助、债权债务转移或重组、签订许可协议、捐赠、抵押等导致公司财产或利益转移的交易活动。
相比此前规定关联交易需向保监会报告外,此次《通知》对于需要逐笔报告和披露的关联交易,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签订交易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交易协议的,自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保监会,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
二是细化披露内容,明确各类关联交易需披露的具体要素、渠道和方式,保险公司需完整准确披露相关信息;三是提高披露标准,明确重大关联交易与保险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关系或单笔交易金额标准,对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范围进一步扩大。四是强化法律责任。《通知》称,保险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合规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秘书是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责任人,应当对本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未设董事会的保险公司应由公司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
对此,如果保险公司违反《通知》要求,保监会将责令改正,并可根据相关情况,采取调整分类监管评价、调整公司治理评级等监管措施。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通知要求的,则采取以下监管措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将其违规行为记入履职记录,进行行业通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
下一步将探索建立关联交易全链条问责机制
事实上,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要求之一,自2014年5月起至今,保监会对于险企的资金运用信息披露问题已先后出台了4份文件,分别从关联交易、风险责任认定、未上市股权和不动产投资以及举牌公司股票四个方面对险企的信息披露方面作出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5月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2015年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报》中,有多家保险公司就是因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被点名,其中就包括前海人寿。
上述通知提及: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向保监会报告。经核查,2015年有3家保险公司存在该问题,分别是:太平财险、英大财险、中意财险,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在行业协会网站披露。经核查,2015年有6家保险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存在该问题,分别是:太平集团、太平洋(6.330, 0.04, 0.64%)财险、光大永明人寿、中融人寿、前海人寿、太平资产,重大关联交易未按照《通知》有关规定在公司网站披露。
数据显示,作为“宝能系”旗下的关键融资平台,截至去年12月万科停牌前,“宝能系”举牌万科A(18.460, -0.29, -1.55%)已使用的430亿元中,有104亿元来自前海人寿的保险资金。截至万科A停牌前,前海人寿持股万科占比6.66%的股票,而这个比例已经接近了保监会对保险资金投资股市要求的上限。
另外,根据媒体统计,前海人寿成立以来进行过15次重大关联交易,并全部与宝能地产有关,前海人寿累计通过各种投资渠道向宝能地产输送了超过45.3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发布能够帮助保险行业建立“防火墙”,严格防范不当利益输送、风险跨行业传递等风险,并建立起关联交易风险监测核查机制,严格关联交易比例监控及报告审查。
不过,接下来针对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监管重拳还不光如此。此次《通知》发布后,保监会下一步还会有哪些举措?
据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还会继续用好信息披露、分类监管、治理评价等现代化监管工具,强化关联交易审慎监管;推动保险公司完善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关联交易“防火墙”制度严格落实;并探索建立关联交易全链条监管审查问责机制,强化关联交易过程问责,确保关联交易合规、公平、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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