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门业卷入商标之争官司缠身 IPO前途待考

2016-11-26 12:01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于近日更新了其招股说明书。有相关分析指出,欧派门业存在应收账款占比高、家族控股、企业品牌辨识度低下等风险。
  

       丁妩瑶

  木门制造企业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门业”)继2015年1月首次在证监会上预披露其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上市后,于近日更新了其招股说明书。有相关分析指出,欧派门业存在应收账款占比高、家族控股、企业品牌辨识度低下等风险。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以“欧派”命名的企业不在少数,其中还包括同样在门类、建材类产品有生产、销售业务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派门业可能会让人误以为是欧派家居在木门领域的延伸,这很大程度上会让不知情者认为两者就是有关系的。”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说。

  就企业经营等情况,《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并致函欧派门业,对方回函表示,以招股书内容为准。

  家族控股或存风险

  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吴水根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38.78%的股份,为欧派门业的实际控制人;吴水根之妹夫王忠、二妹吴水燕分别持有公司30.52%和13.20%的股份,上述三人合计持有公司82.50%的股份。公司董事会现有7名董事,除4名独立董事外的董事为吴水根、王忠、吴水燕三人。此外,王忠还担任公司总经理,吴水燕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有相关分析指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水根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较高的股权比例,并占有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会剩余席位,或通过行使表决权和管理职能对公司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进行控制,不恰当地影响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欧派门业主要从事木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夹板模压门、实木复合门,其中,模压门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最主要产品。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其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1.70%、58.35%、69.79%和63.16%,销量占比分别为82.90%、79.45%、84.61%和79.57%。

  招股书显示,欧派门业此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7808.37万元用于年产30万套实木复合门项目、年产30万套模压门项目、年产20.5万件定制柜类产品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记者注意到,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欧派门业实木复合门、夹板模压门的销售数量分别为133019套、148712套、163799套、96170套和645034套、574934套、900250套、374588套。由此可见,年产30万套实木复合门项目和年产30万套模压门项目建成后,欧派门业在实木复合门、夹板模压门方面的产能将有所增长。

  然而,对于实木复合门、夹板模压门项目的发展前景,业内人士表示并不看好。“实木门在档次上高于实木复合门和夹板模压门,当然价位也会更高,不同条件的人会有不同的选择。但是从生活水平越来越好的角度看,实木门因为环保,是条件好的人首选。”实木家具专家王博说。

  有关定制木门,欧派门业则在招股书风险提示中坦承,由于木门产品定制化生产的特点,若客户取消订单,则该产品将无法另行销售而变成呆滞品。

  品牌撞衫认知模糊

  欧派门业在招股书中表示,受到工程客户和外贸客户收入快速增长的影响,经销商渠道收入占内销收入的比例快速下滑,两者销售收款政策的不同,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大幅增加。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1328.85万元,应收票据余额为5037.02万元。

  欧派门业同时指出,随着公司来自于工程渠道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仍可能维持较高余额,若公司下游房地产行业发生重大变化或部分工程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出现因应收款项坏账而给公司现金流、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据悉,消费者在选择木门产品时,除产品质量外,还依赖于产品品牌美誉度和完善的营销售后服务体系。记者注意到,目前市场上以“欧派”命名的企业不在少数,其中还包括同样在门类、建材类产品有生产、销售业务的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外,报告期内,欧派门业在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若干项商标上还存在数起尚未了结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件。

  欧派门业在招股书中表示,该等商标纠纷对公司现有业务及未来业务发展并无重大影响,但是不排除因他人经营等活动可能致使公司所有的“欧派”商标之品牌价值遭受损害,从而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据了解,在今年7月25日吉林省工商局发布的通告中,欧派门业因“浸渍剥离”不达标登上质量黑榜。不过,欧派门业随后在公司官网上发布说明:“浸渍剥离”标准可适用于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检测,而木质门成品产品检测,应依据木质门成品产品检测标准。目前行业选用的木质门国家和行业标准中有关“剥离”的检测仅“耐剥离”检测一项,仅在《木门窗》GBT 29498-2013及《室内木质门》LY-T 1923-2010中涉及到产品“浸渍剥离”检测内容,且产品指定为“木门窗浸胶膜纸饰面”,而公司并没有该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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