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诈骗需聚社会合力

2016-12-27 02:25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象,骗取公私财物或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和金融业务发展,金融诈骗呈上升

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象,骗取公私财物或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和金融业务发展,金融诈骗呈上升趋势,且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趋于智能化;犯罪分子由原来单个作案发展到团伙作案,并有国际化趋势。可见,金融诈骗无孔不入、无处不在;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也扰乱了金融秩序。因此,防范金融诈骗是当前和今后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凝聚社会合力,方能奏效。

政府部门精心构筑社会安全屏障,防范金融诈骗“侵虚而入”。防范金融诈骗不仅是金融部门的事,也是关系金融经济秩序稳定的社会大事。政府部门责无旁贷,应将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纳入工作目标,提供足够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毫不犹豫地支持反金融诈骗工作:成立专门打击金融诈骗工作机构和社会协调组织,制订工作规程,行使对金融诈骗的打击和预防;建立健全各级信息网络平台,设立举报电话,对金融诈骗活动进行及时跟踪与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宣传引导功能,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金融诈骗的方式和危害,提高民众对金融诈骗的识别能力;净化金融环境,规范社会集资和民间借贷行为;加大对金融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提高司法办案人员素质,使其拥有金融、法律等多方面知识,从而提高办案效率,有效打击金融诈骗活动。此外,应加强打击金融诈骗的国际合作,有效遏制跨国金融诈骗活动。

金融部门建立健全内控保障机制,防范金融诈骗“得心应手”。金融部门是防范金融诈骗的主力军,其内控机制健全程度及员工思想素质高低对防范金融诈骗至关重要。金融部门面对当前金融诈骗的严峻形势,应把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放在首位,堵塞各种漏洞:其一,严格执行印章、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制度,防止偷盖和伪造;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防止以贷谋私;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及时防止犯罪。其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员工整体职业道德素养,规范员工行为,防范操作风险,从源头上防范金融诈骗。其三,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力度,优化金融结构,建立和完善金融业之间公平、公正、公开的经营竞争机制,强化央行和“三会”监管功能,促进金融业有序、规范竞争,使金融业不断朝着生态化方向发展,使各种金融诈骗活动无机可侵。

社会民众提高金融风险识别意识,铲除金融诈骗“社会土壤”。金融诈骗能够得逞,除民众风险防范意识脆弱外,与民众社会信息闭塞、贪图小利以及轻信骗子等有必然联系。当前,政府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与金融部门应把提高民众风险防范意识当着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通过相关实例,大力开展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服务和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民众形成正确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提高社会公众道德意识,培养公众遵纪守法社会氛围,提高公众自觉抵制金融诈骗的“免疫力”;设立举报金融诈骗奖励机制,激励公众对反金融诈骗的主动参与意识,形成打击金融诈骗的社会推力,使反金融诈骗不断走向群众化、普遍化、长期化,使金融诈骗失去生存的社会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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