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机构先批准再筹备 牌照放开or更“傲娇”?

2017-07-10 09:45 | 来源:未知 | 作者:李蕾 | [基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在上周五(7月7日)中国证监会每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先批准后筹备”成为一个重要的关键词。

  在上周五(7月7日)中国证监会每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先批准后筹备”成为一个重要的关键词。
 
  先批准再筹备
 
  新任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优化了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程序。优化后,基金销售机构的审批程序变为——证监会先行批准,申请人筹备并通过证监会现场检查后开业。
 
  而按照之前的相关规定,申请方通常都是进行先期准备,例如确定好股东、成立公司、购买系统等,“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再去监管机构报批。
 
  不过从之前的进度来看,如果继续按照这样的规定来执行,那么排队等待审批的公司可能会呈现持续增加的趋势。根据中国证监会官网的公开信息显示,从2012年至今共发放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107张,这两年的发放速度不断放缓、几近停摆。2016年9月至今,监管层没有再发放新的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
 
  既然拿不到新的牌照,那就从现有的公司买一张——顺着这样的逻辑,市场上基金第三方销售牌照的价格也被炒得越来越高,从2015年200万元都无人问津,一路飙涨到今年的5000万~7000万元,实在令人咋舌。
 
  一位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高层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样的“怪象”偏离了监管机构的初衷,此时开展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程序的优化显得格外及时。高莉还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依法合规、稳妥推进基金销售资格的审批工作,推动基金销售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这一幕有些似曾相识。
 
  2016年7月,监管机构也表示为了降低市场主体申请设立公募基金公司的成本,推动公募基金管理行业良性健康发展,证监会优化了基金公司设立的审批程序。由现行的申请人先组建公司、证监会实施现场检查后再批准设立,改为先批准设立、申请人组建公司并通过现场检查后再开业。
 
  彼时,监管机构表示,自2013年6月1日实施的新基金法及随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大为降低,允许专业人士持股,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公募业务的意愿,申请设立基金公司的数量持续攀升,申请主体渐趋多元。下一步,还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基金公司设立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监管的有效性。
 
  在那之后,市场上确实掀起了一轮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私募基金申请公募基金牌照的热潮,与相关优化其实不无关系。
 
  业内人士:这是强调准入
 
  针对基金销售资质审批的优化,一位中介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总的来说没什么大的影响,“其实是一样的,审批事项不变、难度还差不多、再加上内部名额限制,注册资金门槛还提高了。目前我们能在七个月左右申请下来。”
 
  一位大型公募人士则认为,以前是先筹建再申报,这次是先批再建,“一开始就把口子收紧,其实是更严格了”。
 
  另一位基金销售机构人士也指出,优化后的程序对于第三方来讲更便捷一点,“流程以前是先注册公司、筹备好所有事项再申请。但由于过去公司并不具备经营销售资质,所以等到牌照下来了还要反复跑、修改经营范围等,(现在)在整个公司的申请方面都更加精简了”。
 
  上述高管对此表示了认同,并进一步补充道,“我个人认为,是比较合理和人性化的,加快了审批的节奏流程,也为申报公司节约了成本,从审批流程上来说肯定是个好事”。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监管机构的相关举措或许更突出了基金销售公司股东的重要性,“更强调准入。可能监管认为基金管理和销售公司都是非常专业的领域,希望股东、高管都是行业里面的专业人士,要有把事办好的能力才会审批。过去很多公司转型,或者一些互联网公司开展新业务都是很想拿下这个牌照,前期也投入了很多成本。监管可能就觉得股东背景不行、审批不通过,那申报公司的意见也很大。现在可以把意见放到前面来,直接表明股东、团队不合适,让公司不需要准备那么多、耗费更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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