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的意愿与需求上升。与此同时,债券违约风险事件也逐渐多发,恶意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为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作为投资者接触资本市场的直接入口,平安大华基金积极响应“防控债券风险,做理性投资者”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号召,帮助投资者了解债券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债券投资知识,提高投资者识别债券风险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平安大华基金表示,债券投资具有天然信用风险的属性,投资者应避免迷信于“刚性兑付”。进行债券投资时,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债券相关信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独立、慎重、适当的投资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债券品种,做理性合格投资者。
以E公司2012年发行的数亿元公司债(以下简称“12E债”)为例。债券发行后,E公司因经营风险增大,业务转型困难,并存在业绩真实性等质疑,经历了主体及债项评级被下调,债券被停牌的处理。该债券发行三年后,公司无法按时、足额筹集资金用于偿付“12E债”本期债券应付利息及回售款项,构成对本期债券的实质违约。
“12E债”的违约风险爆发离不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转型新业务的不顺利,揭示了债券投资天然信用风险的属性。
平安大华基金提醒广大投资者,尽管和股票相比,债券由于其偿还期限固定、最终收益固定,其市场价格也相对稳定,但仍然具有天然信用风险的属性。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先了解债券投资的相关法规和知识,正确评估债券投资风险,明确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方式或策略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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