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7过1,6家被否;1月24日,5过1,3家被否,1家被暂缓;1月26日,6过1,4家被否,1家被取消审核……
进入2018年,大发审委不断“制造惨案”。截至今天上会前,2018年共有50家企业上会,18家获通过,24家被否,4家取消审核,3家暂缓,1家主动撤回,上会通过率仅36.73%。
不过,大发审委今天没有继续“制造惨案”。6家企业上会,4家获通过,2家被否,通过率66.67%。
其中,原新三板企业沃格光电,在高价清理三类股东后顺利过会;华林证券则打响了2018年券商IPO大潮的头炮,在它之后,还有天风证券、国联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16家券商各自处在预披露更新、已反馈、辅导等IPO阶段
附表:
清理三类股东后过会 知名机构创东方大赚
自今年1月12日证监会明确“三类股东”的四大核查条件后,同样高价清理“三类股东”的时代装饰在1月17日被否,首家带“三类股东”上会的新三板企业贝斯达也在1月26日被否,整个新三板市场都很“受伤”。
高价清理三家资管计划后上会的沃格光电(原代码:832766.OC)没有再让集邮党失望。
2015年7月20日,沃格光电正式挂牌新三板,挂牌之初仅有6名股东。
随后,沃格光电于2015年10月完成挂牌后首次定增,以每股约15.79元/股定向发行1267万股,募集资金2亿元,共有9名自然人和17家机构参与认购。
其中就包括鑫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浣资产”)的三支资产管理计划(注:下表两列数字依次为认购股数和认购金额):
在首次招股书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也提到:
发行人曾经在新三板挂牌,股东中存在资管计划持股。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全面核查:
(1)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时的信息披露情况,说明相关信息是否与发行人的申报文件提供的信息一致,存在差异的,要详细列明差异情况并说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2)发行人是否存在因做市交易和定向增发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情形;若有,是否已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发行人的股东中是否存在信托、资产管理计划持股或契约性基金持股的情形。
沃格光电似乎也早已意识到“三类股东”可能会给IPO带来困扰,其在2016年6月24日由协议转变为做市转让后,又于2017年1月16日,重新变更为协议转让,并于2017 年 3 月 14 日起暂停转让。
随后,沃格光电于2017年8月31日摘牌,而在同一天,鑫沅资产的三支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将各自持有的0.36%、0.27%、0.27%股份转让给沃格光电第五大股东富海新材,转让价格为31.58元/股,该价格高于沃格光电两次定增价15.79元/股和21.92元/股。
富海新材为知名投资机构东方富海旗下有限合伙基金,此次接盘合计花费约2017万元。
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沃格光电共有73名股东,其中前十大股东为:
如上表所示,知名投资机构创东方旗下两支有限合伙基金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分列沃格光电第二大和第七大股东,其在2011年-2012年两年间多次参与公司增资,合计投入3500万元,成为该次IPO投资者中的最大赢家。
公开资料显示,沃格光电于2017年1月20日开始接受申港证券IPO辅导,2017年5月26日开始排队,合计排队256天。此次IPO的中介团队包括中介机构团队:申港证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
沃格光电主营FPD光电玻璃精加工业务,FPD 光电玻璃可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此外,沃格光电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精特新企业”和“江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高新技术称号。
近三年一期财务数据显示,沃格光电业绩增长迅速,其2017年上半年净利润已超2016年全年:
值得注意的是,2014-2017年1-6月,沃格光电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8.15%、99.18%、93.49%及97.83%,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深天马及关联方销售占比分别为65.69%、59.20%、53.64%及57.81%,超过50%,占比较高,其余主要客户还包括京东方、TCL集团、中华映管、莱宝高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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