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03:24 | 来源:未知 | | [基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辛辛苦苦经营产生的ROE还不足银行存款利率的现象经常上演,多家上市公司理财收益大于净利润,从而帮助上市公司避免亏损
《号外财经》讯
3月8日,中联重科(01157)发布公告,2017年12月9日起至2018年3月7日,该公司累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61.7亿元,达到经审计的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人民币368.14亿元)的10%以上。此外,截止2018年03月7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83.9亿元。
号外财经发现,三个月的委托理财合计61.7亿元,预期收益合计1.14亿元。23笔委托交易中,仅有1笔的报酬确认方式是保本浮动收益,其余22笔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其中,乾元—满溢360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属于银行浮动收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3亿元,期限一年,委托理财终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5日,预期收益为1440.00万元,年化收益为4.8%。这比一年定存相比具有较强诱惑力。
中联重科公告称,理财投资目的是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 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投资额度曾一度调增至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而在去年上半年这一限额为“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该公司答复调整理财额度。公司强调: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其实,在去年年底,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进行了统一修订,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了委托理财信息披露范畴,旨在促进公司专注主业,切实防范资金“脱实向虚”。修订后的2号准则明确,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关类型分别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情况。具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
“在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辛辛苦苦经营产生的ROE还不足银行存款利率的现象经常上演,多家上市公司理财收益大于净利润,从而帮助上市公司避免亏损。”业内人士谈及上市公司买理财产品的原因时称。
不过,购买理财产品并不代表企业资金一定充裕,具体也要看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和相对规模、企业的综合财务指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些理财产品确实可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业内人士分析称,短期的赚钱效应使企业有了所谓“资本运营赚钱快”的错误理念,久而久之,实体经济将沦为空壳,资本资源将失去灵魂。因此,有学者呼吁,主营业务才是立命之本。号外财经注意到,1月30日披露的2017年年报预告显示,中联重科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亿元至14亿元,实现扭亏。
来自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共有中融鑫思路混合A等4只基金重仓持有中联重科,合计持股718.95万股,季度持仓变动-91.99万股,变动幅度为-11.34%,持股市值为3213.70万元。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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