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构性存款将遇强监管 更多资管配套细则待出台

2018-05-16 09:28 | 来源:未知 | 作者:佘庆琪 宋易康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位银行资管人士处获悉,2018年一季度疯长的结构性存款将迎来强监管。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位银行资管人士处获悉,2018年一季度疯长的结构性存款将迎来强监管。

  
  一方面,目前发行的非同业保本理财在记账时也计入到“结构性存款”科目,未来结构性存款和保本理财可能要采取两套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并未真实挂钩衍生品的“假结构性存款”的发行未来可能会受到限制。

  事实上,结构性存款监管细则的出台已经在业内人士预期之中。第一财经记者还了解到,除了结构性存款监管细则以外,银行理财监管细则、银行资管子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的配套细则都将会陆续出台。

  监管将限制“假结构”

  多位银行资管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证实,近日监管部门已经开始酝酿针对结构性存款的相关政策,对理财与结构性存款采取两套监管,并对“假结构性存款”的发行进行限制。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假结构性存款”,就是由于期权触发的可能性极小,对应的产品并未与衍生品建立真实挂钩的结构性存款。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类“假结构”。对于这种产品来说,最高收益率达成条件几乎为确定性事件。事实上,这类 “假结构”已经成为很多银行保本理财的变种。

  以某银行34天挂钩黄金两层区间1个月结构性存款为例,只有当黄金价格较期初价格下跌超过400美元/盎司时(该触发条件可能性极小),存款利率为1.15%,否则存款利率便为3.5%;而以另一家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为例,该产品最高收益率达成条件为观察日美元对港元汇率在7.9区间内,而这基本是确定性事件。

  “做成假结构性存款其实是无奈之举,真正的结构性存款的条款有几个投资者能接受?”一位城商行人士感叹,客户对于风险与收益的错配预期也是“假结构”存在的原因之一。

  中金公司固收部董事总经理张继强此前就对记者表示,从银行的角度看,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需要有金融衍生品的经验和相应资格。相对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的成本稍高,资金运用灵活度弱化,而结构性存款如果镶嵌的是“假结构”,还面临较大的监管风险。

  除了限制“假结构”,一位大行人士还对记者透露,监管部门未来可能对结构性存款和保本理财采取两套管理体系分别进行管理。

  兴业研究分析师梁世超近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发行的非同业保本理财在记账时也计入到“结构性存款”科目,经计算,2017年有60%的“结构性存款”增长实际上是保本理财。而2018年以来,随着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结构性存款的增量中多数是结构性存款产品。根据第一财经记者统计,截至2018年3月底,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总量已经达到87958.84亿元。其中,中小型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余额就高达36561.1亿元。

  在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以后,结构性存款已经逐渐成为保本理财的替代品。仅2018年一季度,新增结构性存款就达到了18409.76亿元,远超去年全年11771.11亿的增量。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管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资管新规没有提到关于结构性存款的内容,但市场对于结构性存款监管政策收紧已经有预期。

  “我们银行保本理财已经全部停止发行了,发行的结构性存款是保本的,仅把存款未来收益或是未来收益的其中一部分挂钩投资衍生品。”他表示,由于结构性存款具有较强的揽储功能,目前仍然是该行发力的重点。

  第一财经注意到,中小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增长尤其迅猛,在刚刚过去的一季度中,中小银行结构性存款的增量就突破了万亿元规模,其中,仅单位结构性存款增量就高达5546.11亿。

 今年一季度以来银行结构性存款增长尤其迅猛(单位:亿元) 来源:Wind资讯今年一季度以来银行结构性存款增长尤其迅猛(单位:亿元) 来源:Wind资讯

  这些配套细则也将陆续出台

  结构性存款监管细则以外,多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银行理财细则、银行资管子公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细则都将会陆续出台。

  “就估值而言,资管新规多了一些灵活性,例如封闭式产品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这样可以承接做较长期的非标资产。”上述国有大行资管副总经理指出,以市值估值法,有一些非标资产是没有市场价格的,采取摊余成本则可以实现较为平稳的接续。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资管负责人指出,关于非标资产的认定,虽然资管新规列了五个标准,但银行理解还存在一些分歧,有待银行理财主要监管部门银保监会后续明确是出台细则,还是继续延用银保监会关于非标资产界定和报送规则要求。

     上述大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预期收益型投资期限较长的产品,一般都是非标资产。按照资管新规要求,虽然允许其自然到期,但如果超过新规2020年过渡期,目前监管对于以什么产品对接不明确,如果是以净值型产品对接,可能有一定市值压力,此外有一些无法对接。

  另外,第一财经还了解到,监管部门正在酝酿银行资管子公司的管理办法。

  资管新规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为银行打开了一个发展业务的新方向,即允许银行成立资管子公司。

  在近期,亦先后有北京银行(6.880, -0.01, -0.15%)、招商银行(30.560, 0.00, 0.00%)等宣布资管子公司方案已获董事会通过。更早前,则有光大银行(4.100, 0.00, 0.00%)、浦发银行(10.930, -0.06,-0.55%)和中信银行(6.650, -0.05, -0.75%)都曾公告拟成立资管子公司。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银行系资管子公司还要等到银行理财细则出台后再定,预计年内会有银行系资管子公司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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