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4 10:48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0月24日,这位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一审后公司上诉,广东省高院已经裁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自深圳湾北去四公里,在塘朗山山麓和北环大道中间的莲塘尾水体公园边上,坐落着一片豪华住宅——“云顶香蜜湖”。这一号称2011年深港十大豪宅的地产项目,以12年前的一场饭局为起点,引爆了席卷深圳半个地产圈的反腐风暴。
8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士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受贿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士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扣押被告人张士明退缴的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2240.6328万元,上缴国库。
10月底,新京报记者自接近该案人士处获悉,张士明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而被指单位行贿的津联泰地产在一审宣判后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以深圳国土系统昔日一把手张士明为引线,至少四位深圳官员落马,他们均出现在12年前涉及云顶香蜜湖的一场利益交换的饭局上。随着这些落马官员走入司法程序,与他们有过利益交换的万泽股份(10.450, 0.00, 0.00%)、华南城、深圳新世界(6.880, -0.04, -0.58%)、津联泰等多家房地产企业浮出水面,涉及至少6个地产项目。
万泽股份将被国资接盘,曾卷入张士明案
张士明案判决书显示,其曾利用职务便利为玉龙宫公司提供帮助。玉龙宫公司当时属于万泽集团旗下。
11月11日,万泽股份发布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称,公司与万泽集团、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委会正在积极推进此前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中相关事项,目前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据此前10月29日的公告,万泽股份与控股股东万泽集团、赣江新区经开组团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框架协议》,该管委会拟受让公司股权,公司控股权有可能发生变更。
万泽股份是位于深圳的上市房地产公司,其实控人为潮汕商人林伟光。就在林伟光有意退出前不久,他旗下万泽集团早前开发的一块核心楼盘隐现灰色交易,出现在最近宣判的一位深圳高官的判决书中。
8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士明受贿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士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扣押被告人张士明退缴的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2240.6328万元,上缴国库。
10月底,新京报记者自接近该案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张士明并未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张士明为深圳市国土系统“资深官员”,系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曾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2016年9月,多家媒体报道张士明遭调查,其后再无公开音讯。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还有媒体报道,林伟光亦协助调查。
2016年9月,万泽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林伟光因工作原因辞去在万泽股份的所有职务。据万泽官网消息,2018年4月,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在北京成立,林伟光再次当选为致公党中央社会发展与服务委员会副主任。
今年10月,新京报记者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得的一份张士明受贿案判决书获悉,围绕在万泽与张士明身上的长期猜测被坐实。
该判决书显示,2007年,被告人张士明利用担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深圳市某集团有限公司的请托,为该集团公司属下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龙宫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某1给予的港币200万元。
新京报记者查阅工商资料获悉,在上述“交易”发生的2007年,玉龙宫公司属于房地产企业万泽集团旗下。
玉龙宫实业的工商资料收录了2005年开始的股权变动记录:当年,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为玉龙宫公司的大股东;到2009年,玉龙宫实业的股东显示为常州万泽天海置业有限公司,后者背后为上市公司万泽股份。
公开信息显示,深圳玉龙宫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万泽股份此前公告披露,截至2015年,深圳玉龙宫唯一开发项目为万泽云顶尚品花园(即云顶香蜜湖)。该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塘尾片区,用地总面积280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021平方米,项目类型为商品住宅。
公开信息显示,万泽集团由潮汕地产商人林伟光创始于1995年,2005年收购上市公司汕电力A(000534)29%股权成为其大股东,2009年汕电力A正式更名为万泽股份。在云顶香蜜湖成功开发后,其成为万泽股份业绩支柱。比如2014年,万泽股份营业收入5.3亿元,而云顶香蜜湖带来的营业收入就占到4.8亿元。
云顶香蜜湖秘密:一场饭局上的4位官员先后落马
新京报记者获悉,当年围绕万泽云顶香蜜湖项目的那场灰色交易,涉及张士明等多位深圳官员,他们均出现于2006年的一场饭局之上。如今这场饭局上的官员均已落马。
根据张士明受贿案判决书,张士明证言显示,2006年下半年的一个晚上,吕某锋、冯某、朱某1、林某1参加了一场饭局。吃饭的时候,吕某锋说关于该集团用地的问题,市规划局已经批了,让国土局支持一下这个项目(玉龙宫公司的云顶香蜜湖)。其(张士明)当时同意回去之后尽快研究落实,并跟冯某交代要按吕市长的要求提出意见。饭后临走时,林某1将一个纸袋交给他,说是一点心意,希望国土局尽快办理,其收下了。回家后将纸袋交给妻子,共200万港币。
新京报记者自接近该案的人士处确认,上述的冯某即深圳市龙岗区原区委书记冯现学,朱某1为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吕某锋即为深圳落马副市长吕锐锋。
公开信息显示,这场饭局上的4位官员如今都已落马。
2016年9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冯现学(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2017年11月,曾长期在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任职、后任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的朱廷峰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在深圳中院受审。有报道称,朱廷峰曾检举吕锐锋。
根据张士明受贿案判决书,前述林某1称,2003年,其经时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处长朱某1(即朱廷峰)的介绍,买下了玉龙宫公司及名下2.8万方的用地资格。其让朱廷峰落实用地资格,并送给他35%的干股。
新京报记者梳理万泽股份2015年的一份交易公告发现,持股玉龙宫公司35%股份的是一位名叫钟其方的人士,朱廷峰的名字并未出现。据媒体报道称,钟其方为朱廷峰的亲属。
万泽股份的公告显示,2003年9月,玉龙宫公司股东王海舰、刘小青分别将其持有的玉龙宫270万元(占比54%)、230万元(占比46%)股权转让给万泽集团、钟其方。股权转让后,万泽集团、钟其方持有玉龙宫股权分别为325万元(占比65%)、175万元(占比35%)。到2005年,钟其方将其持有的玉龙宫175万元(占比35%)股权又转让给了万泽实业。
4位落马官员中,级别最高的为吕锐锋,其案件近日有新进展。
公开信息显示,吕锐锋自2004年起担任深圳副市长,2010年至2015年任常务副市长,长期分管国土规划、交通、住建等“高风险”领域。2017年9月,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深圳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3日,新京报记者自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平台获悉,吕锐锋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1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吕锐锋利用其先后担任深圳市人事局副局长、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深圳市盐田区区长、深圳市福田区区长、区委书记、深圳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又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吕锐锋的刑事责任。
华南城现张士明案,潮汕商帮的关系网
张士明案判决书还显示,其曾收受某公司董事长贿赂。记者查阅工商资料,符合判决书中描述的几项条件的企业只有深圳华南城。
随着上述四位官员相继落马至案件逐渐查明,深圳地产圈震荡。
2017年吕锐锋落马不久后,当年11月,皇庭国际(6.210, 0.03, 0.49%)公告,董事长郑康豪因个人原因正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调查,现公司无法直接与其取得联系。据媒体报道,郑康豪被协助调查是因为深圳原副市长吕锐锋案。
公开资料显示,和万泽集团一样,皇庭国际和中洲控股(12.440, -0.05,-0.40%)也属于潮汕系地产企业。
皇庭国际董事长郑康豪为潮汕商帮“二代”,其父亲为祖籍广东潮阳的郑世进,是深圳最早的开发建设者之一,被称为“深圳的拓荒牛”。黄光苗是中洲集团创始人、董事长。
皇庭国际今年2月公告,郑康豪已经正常在岗履职。但过了8个月,10月17日晚间,皇庭国际再发公告,郑康豪因个人原因被有关机关要求协助问询。
就皇庭国际董事长郑康豪是否涉吕锐锋案,10月2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皇庭国际证券部,对方称所有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截至目前,吕锐锋案尚未判决,新京报记者无法确认媒体报道的郑康豪涉吕锐锋案是否属实。而在已判决的张士明案中,与郑康豪、黄光苗关系密切、同属潮汕商帮的华南城出现了。
张士明案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09年,被告人张士明利用担任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某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通过国土资源部违法用地调查及该公司物流园区二期项目报批、报建、协调等事宜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郑某1给予的港币1080万元、人民币20万元。
判决书显示,某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18日,企业类型为独资经营(港资),董事长为郑某1。2014年1月24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郑某2报。
记者查阅工商资料发现,同时匹配成立日期、董事长以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这几项条件的企业,只有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华南城)。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华南城的唯一股东为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2014年1月24日,深圳华南城董事长从郑松兴变更为郑大报。
张士明案判决书还显示,郑某1以某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的身份亮相。而华南城年报显示,公司主席为郑松兴。
今年10月,就华南城是否涉张士明案以及后续影响,新京报记者向华南城发去采访提纲,截至目前未收到回复。
张士明案判决书显示,张士明给华南城帮了不少忙。
据作为证人的华南城负责人称,2008年左右,国土资源部组成检查组到深圳市督查,提出其公司项目在用地上存在改变土地功能方面问题,直接影响到土地税费、地价缴纳优惠,影响其公司上市,所以其希望张某明(张士明)出面帮助协调关系,摆平这件事情。这件事得到了张某明和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检查组回去后,其项目也没有受到处罚。
华南城负责人表示,为感谢张士明等人的帮助,其请张士明吃饭,饭后其送张士明上车的时候,用手提袋装了800万至900万港币给张士明,其将钱放在车尾厢,张士明当场就收下了。
公开信息显示,2002年,从事珠宝生意的潮汕人郑松兴成立华南城,2009年华南城在香港上市,随后成长为国内最大的综合物流及交易中心开发商和营运商。
10月23日,一位深圳地产行业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潮汕商帮一直给外界以内部团结互助的形象,皇庭国际的老板郑康豪以及华南城的老板郑松兴都是潮汕商人中的佼佼者。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一场被曝光的内幕交易案中,这几位潮汕商人——华南城郑松兴、皇庭国际郑康豪以及中洲控股黄光苗同时出现。
2016年10月27日,黄光苗旗下中洲控股突然宣布股票停牌。28日中洲控股称,公司拟收购郑松兴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华南城23.30%股份,将成为华南城第一大股东。2017年4月,中洲控股公告称,决定终止收购华南城23.2%股权事宜。
2018年4月,厦门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9月,黄光苗至郑某豪(皇庭集团法定代表人、郑小燕胞兄)办公室与郑某豪见面洽谈,内容涉及中洲控股,郑小燕当时在场。此后,郑小燕方面展开买入。厦门证监局称,郑康豪胞妹郑小燕因内幕交易“中洲控股”,被处罚60万元。
新京报记者还注意到,前文提到的皇庭国际郑康豪、中洲控股黄光苗、华南城郑松兴以及万泽集团林伟光都是同心俱乐部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以潮汕商人为核心的同心俱乐部大佬云集,马化腾、郭英成、姚振华均在其中,成员企业拥有上市公司74家。而在同心俱乐部旗下设立的同心基金中,林伟光、郑康豪为其股东,郑康豪为基金董事长,黄光苗为基金前任董事长。
风波未平,津联泰涉单位行贿发回重审
记者获悉,在张士明及妻子涉及的津联泰案中,深圳市津联泰公司上诉,广东省高院已经裁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在上述地产反腐风暴中,并非仅有潮汕系房企卷入其中。
新京报记者自接近张士明妻子案件的人士处获得的判决书显示,2009年,被告人王某甲在明知张士明利用职务之便为深圳市新世界集团提供帮助(涉及荔园阁三期项目地价计算、四季御园项目用地红线重叠)的情况下,与张士明以低价购房形式共同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某(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190.0825万元。
10月27日,另一位接近张士明妻子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张士明妻子是老红军家庭出身,一直在做小生意,在受贿情节中,就有收受企业商铺事件。这位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一审判决后,张士明妻子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上述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4年,张士明妻子在明知张士明利用职务之便为深圳市津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与张士明分两次共同收受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邱某1津和股东王某(另案处理)给予的人民币254万元。
接近张士明妻子的人士向新京报记者确认,邱某1津即邱传津,其并没有到案。
工商资料显示,在张士明2016年落马后,长期担任深圳市津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邱传津在2017年2月卸任,由一位名叫徐刚的人士接替。
判决书显示,津联泰的案情主要涉及半山御景项目和同泰总部产业园。
公开资料介绍,深圳市津联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属于深圳老牌开发商,旗下有合泰地产集团等公司,其开发的半山御景被称为深圳高端楼盘代表作,而同泰总部产业园被称为宝安机场核心区的高端商业项目。
10月25日,新京报记者来到位于杭钢富春大厦的津联泰,这一房地产企业占据了18楼的一小部分,同泰实业也位于这里。当记者表达采访来意后,工作人员称公司领导都不在,婉拒了采访。她还称,前些天还见过邱传津,不过随后又表示不清楚。
张士明妻子案判决书显示,张某明供述,2005年8月,其通过时任深圳市政府分管国土的副市长吕某锋认识王某1,与王某1认识不久后,帮助王某1的公司在半山御景华庭项目的置换土地、地价计算和合同签订等事宜。
由此,在津联泰案中,张士明与落马的深圳市原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再度产生交集。跟张士明及其妻子一审后没有上诉不同,深圳老牌开发商津联泰的单位行贿案目前并未尘埃落定。
新京报记者自接近津联泰案的人士处获悉,今年5月,广州中院就津联泰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深圳市津联泰投资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六百五十万元。
10月24日,这位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该案一审后公司上诉,广东省高院已经裁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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