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募货基调整“T+0”快速赎回规则

2018-11-22 09:59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基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多家公募货基调整“T+0”快速赎回规则

  

  距离监管给出的整改大限12月1日,已不足十天,多家基金公司近日宣布对旗下货币基金在直销渠道的快速赎回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有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选择将垫资主体变更为由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以便继续提供“T+0”快速赎回服务,有的机构则选择暂停甚至是关闭这项业务,各家应对方式不一。

  多家基金公司发布变更公告

  近日,多家公募基金对货基T+0快速赎回业务进行了调整。

  昨日早间,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与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将关闭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03792)T+0快速赎回服务。自11月22日15:00起,投资者通过虹点基金发起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C T+0快速赎回申请的,将被拒绝;普通赎回业务则不受此次调整影响。

  无独有偶,11月20日,德邦基金表示,《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的规定,决定自11月30日起暂停直销渠道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的快速赎回业务,具体恢复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此外,金元顺安基金、泓德基金也在近日发布了公司旗下货基T+0快速赎回业务变更的公告,这些机构不外乎选择暂停或者直接关闭这项业务。

  与上述几家基金公司不同的是,也有部分公募基金公司为了保留货基“T+0”快速赎回业务,作出了其他努力。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昨日早间发布公告表示,自11月21日起,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3.600, -0.02, -0.55%)代销系统进行的两只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须签订相关协议,并对单个投资者发起针对单只货基金在单个自然日或者单笔的快速赎回金额做出了限制,不能超过1万份。

  中信建投(10.050, -0.13, -1.28%)基金则是直接变更了垫资主体。11月19日,该公司称,自当天起,公司旗下中信建投添鑫宝货币基金于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的T+0快速赎回业务的垫资主体由“中信建投基金公司”变更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综合各家基金公司的选择来看,主要分为两大类。部分公司变更货基T+0快速赎回业务的垫资主体,部分公司将关闭或暂停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服务。

  货基“T+0”快速赎回业务整改大限将至

  基金公司们做出这一举动的原因是什么呢?正是德邦基金公告中提到的《指导意见》。

  5月30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联合公布了这一《指导意见》。其中要求,除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基金管理人、非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机构及个人不得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授信等任何方式为货币基金“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并且要求,自12月1日起,存量“T+0赎回提现业务”相关机构应当完成规范整改。根据上述规定,截至目前,留给基金公司整改的时间所剩不多了,仅剩7个工作日。

  基金公司应对监管要求作出的两种选择将会对市场产生何种影响呢?继续保留“T+0”快速赎回业务的货基竞争力会不会更高呢?新湖财富助理总裁郭剑先生分析认为,本身货基“T+0”快速赎回业务就不是监管所提倡的,本质上是现金管理工具的货币基金现在被很多人视为了“投资工具”,过于追求流动性,就造成了更大的风险性,这就是监管限制这项业务的原因。对一般投资者而言,对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的要求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高,“T+1”到账时间上也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暂停或关闭这项业务影响并没有那么大,对于保留“T+0”赎回服务的货基来说,对个人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并不大。

  不过,也有人持不同看法。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基金赎回效率的提升不仅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交易体验,也将重塑产品的赎回效率的标准,货币基金一度将T+0赎回做成“标配”,目前仍可以提供这一业务的产品当然更具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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