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 08:51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金刚玻璃(6240,004,065%)信披违规连收多道监管函第一大股东质押9997%所持股份却秘而不宣
公司第二大股东、原私募冠军罗伟广也因股份冻结而未及时披露受到警示处分
■本报记者 张文湘
信披违规问题令金刚玻璃遭遇监管部门的多重“关照”。12月25日,金刚玻璃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出示的4份警示函。由于未及时将第二大股东罗伟广股份冻结、第一大股东金刚实业股份质押等事件进行披露,金刚玻璃前两大股东以及两名高管均被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在不到20天之前,同样是因为未及时披露股东股份冻结一事,金刚玻璃还收到了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除了收到监管部门警示函,金刚玻璃股东股份遭冻结、股东股权存高比例质押风险等问题,也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金刚玻璃内部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第一大股东股票质押价格较低,其股票质押的平仓风险也较低,而关于第二大股东股份遭冻结一事的进展,自己仍未收到最新的通知。
第一大股东近乎质押全部股权
在今年8月30日和10月8日,金刚玻璃第一大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实业”),与申港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协议,分别将1099.53万股、333.47万股金刚玻璃股票质押给申港证券,所质押的股票合计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6.63%。
然而,金刚玻璃却迟迟未对上述情况进行披露。而直到今年10月19日,金刚玻璃才在公告中透露,金刚实业累计质押的公司股票已经达到2314.9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99.97%,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 10.72%。
广东证监局认为,金刚实业未及时将上述质押股份信息告知金刚玻璃,导致上市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由于质押股票比例较高,金刚实业所持股票是否面临平仓风险,也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金刚玻璃证券事务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金刚实业质押公司股票的价格在3元/股到4元/股之间,由于股票质押的价格较低,因此其所质押股票不会面临太大的平仓风险。12月26日,金刚玻璃股票的收盘价为6.24元/股。
另一方面,金刚实业如今仅持有金刚玻璃10.72%的股份,而第二大股东罗伟广的持股比例也仅为10.45%,金刚玻璃目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当记者问及公司是否有意引入新投资者、如何改变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时,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暂时没有收到具体的通知”。
罗伟广及两位高管收到警示函
除金刚实业外,罗伟广以及金刚玻璃两位高管也受到警示处分。由于民间借贷及PE投资回购条款的纠纷,今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罗伟广所持的2129万股金刚玻璃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上述股份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9.86%,而金刚玻璃并未及时就此事进行公告。
在今年5月4日至5月8日期间,金刚玻璃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其股价涨幅达23.86%。然而,在5月8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金刚玻璃仍未提及罗伟广股份被司法冻结一事,依然声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而直到今年5月11日,罗伟广才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5月21日,金刚玻璃才发公告,对一季报中的股份冻结情况进行更正。而截至今年9月末,罗伟广所持的金刚玻璃股票已经全部被冻结。
由于未及时对罗伟广股票被冻结一事进行披露,广东证监局对金刚玻璃、罗伟广、林文卿、林臻等出示了警示函。公开资料显示,林文卿是金刚玻璃的董事长兼代理总经理,而林臻则是金刚玻璃的董事会秘书。
此外,今年6月12日,中信证券(16.010, 0.00, 0.00%)对罗伟广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平仓,而金刚玻璃也未及时进行公告。广东证监局认为,在已知所持金刚玻璃质押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情况下,罗伟广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也未按照有关规定,在所持股份被强行平仓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同样违反了相关规定。
据媒体报道,罗伟广曾为2009年的私募冠军。但是今年以来,罗伟广的日子并不好过,除了所持的金刚玻璃股份被冻结、部分股份遭遇强制平仓,其今年管理的私募产品业绩也一言难尽。
据记者查询金斧子数据得知,罗伟广任职的私募——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产品中,在年内已经有22只亏损超过40%。
责任编辑:依然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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