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实际收购方“诺德系”隐现 向交易所隐瞒实际控制关系

2020-12-14 04:33 | 来源:山东财经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深交所要求鞍重股份补充说明本次交易转让定价的依据、高溢价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交易安排

        由于股份转让溢价超五成,上海翎翌收购鞍重股份的交易遭到深交所问询,除了在高溢价率上十分蹊跷之外,据消息人士透露,此次交易背后的真实收购方为”诺德系”,明面上的上海翎翌及其实控人黄达,只是为诺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立志“站台”,收购方向深交所隐瞒了其实际控制关系。

        今年10月10日,上海翎翌与杨永柱、温萍(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13.84元/股的价格受让上述股份转让方直接持有的鞍重股份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5531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93%,总价款为7.66亿元。

        13.84元/股的交易价格较鞍重股份10月28日股价收盘价7.38元溢价率达到了87.6%,深交所对此进行了问询。深交所要求鞍重股份补充说明本次交易转让定价的依据、高溢价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交易安排。

        11月27日晚,鞍重股份披露了问询函回复,说明了溢价收购的合理性并强调收购资金充足。据天眼查数据,上海翎翌成立于2020年08月12日,其股东为上海牟清、上海黔清和黄达,法人代表及实际控制人为黄达。鞍重股份在回复中也说明了资金来源于上海牟清、上海黔清的投资款,并表示相关主体均承诺,不存在由其他主体为其代支付收购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杠杆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形,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完成本次收购。

        但事实却似乎并非如此,据知晓交易内幕的可靠人士透露,黄达的背后,实际收购方为以小额放贷、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发家的”诺德系”实控人陈立志。据天眼查信息,陈立志旗下有诺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诺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诺德小贷)、深圳市诺德典当有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诺德时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等多家金融企业,他本人现任深圳市诺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而公开信息显示,诺德小贷、深圳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诺德系”公司,因借贷纠纷、委托理财而诉讼缠身。以诺德小贷为例,该公司实质上是发放高利贷牟利,根据其多份借贷合同纠纷的法院文件显示,诺德小贷以18%的年利率发放贷款,而逾期罚息的年化利率高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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