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扩围 新增津沪琼渝四省市

2021-04-21 15:37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梁敏 | [要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15年5月在北京率先实施。5年来,北京已推出4轮试点示范方案,复制推广了6批25项经验案例。在试点的基础上,北京正进一步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扩围,继北京之后,津、沪、琼、渝四省市也加入试点。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四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指出:“增设新的试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试点布局,推进先行先试和差异化探索,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积累更多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促进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扩围凸显了国家对服务贸易的日益重视。新的试点地区在服务业发展方面各有优势,将围绕更多领域扩大开放,集中创新的力度也会更大,可以积累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接下来会有更多地区被纳入试点,尤其是服务业发展条件比较好、速度比较快、具有示范意义的省份。”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15年5月在北京率先实施。5年来,北京已推出4轮试点示范方案,复制推广了6批25项经验案例。在试点的基础上,北京正进一步打造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

        此次新纳入的试点省市均有自贸试验区布局。在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湧看来,这可以让制度创新更好服务于服务业扩大开放。这一举措将鼓励外资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业内容,有利于倒逼国内服务业创新发展和供给侧改革。

        服务业开放,正成为当前中国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开放的亮点。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扩大服务业开放的重大文件和举措——外商投资法及实施细则已正式落地;对银行、证券、期货和基金管理等领域的外资持股限制已经取消;去年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金融业准入的负面清单已经正式清零。

        今年以来,各部门相关支持政策接踵落地。3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重点提及放宽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市场准入。

        未来更多针对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政策有望出台。商务部相关负责人稍早透露,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起草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履行相应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指出,今年将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重点推动服务业有序开放,更广泛地引入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商业模式,以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白明表示,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比重仍然偏低,服务领域竞争力与国际先进水平也存在不小差距,未来服务业发展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我国将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增强服务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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