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股东陆续预告减持 南京聚隆适时蹭热点被监管关注

2021-08-11 14:32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徐锐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8月10日,南京聚隆股价收盘再度大涨7.27%,加上前一交易日的“大号”涨停(20%涨幅),公司股价在短短2个交易日大涨28.75%,而“点燃”公司股价的核心催化剂,是南京聚隆...

        在互动易平台上的针对性回复引发股价2天飙涨近30%,包括公司总裁在内的一批股东又在该“发言”前后宣布将实施减持计划,南京聚隆与拟减持股东的“配合”颇显默契。不过,深交所随后便向公司下发关注函,“是否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是否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成为监管关注重点。

        8月10日,南京聚隆股价收盘再度大涨7.27%,加上前一交易日的“大号”涨停(20%涨幅),公司股价在短短2个交易日大涨28.75%,而“点燃”公司股价的核心催化剂,是南京聚隆此前在互动易平台上的表态。

        8月6日,南京聚隆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关于在储能领域、新能源的布局”相关提问时接连释放利好,如“公司产品可应用于储能领域装备的配套材料上,可应用于新能源动力装备电池壳体及相关配套系统材料”;同时还称“公司积极布局和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材料业务,已获得比亚迪、吉利、蔚来、理想、小鹏、恒大等新能源汽车厂商的供应商认证并供货。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材料业务,扩大市场份额”。

        近段时间以来,新能源汽车板块在A股市场颇受投资者追捧,南京聚隆的上述表态无疑给了场外投资者一个炒作由头,引发股价大涨。

        相较于投机资金的非理性炒作,外界更为关注的是:南京聚隆上述业务、产品的“含金量”究竟如何?是单纯迎合炒作还是真能对公司业绩带来显著提振?监管部门也关注到了这一点,深交所在其下发关注函中,前两个问题便细究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目前可应用于储能领域的产品类型、产品研发进展及资金投入、相关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目前产能及在手订单情况、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产品的已实现销售收入及占比等;同时要求公司说明其在新能源汽车材料业务领域涉及的具体产品类型、相关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最近一年又一期已实现销售收入及占比、市场份额的具体情况,并详细说明与比亚迪、吉利、蔚来、理想、小鹏、恒大等新能源厂商合作的供应商认证、供货、业务收入及占比、目前产能及在手订单情况等。与此同时,南京聚隆还需结合前述回复说明相关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业务风险。

        暂不论相关业务“成色”如何,外界另一关注点是南京聚隆为何通过互动易随意回复而不采取临时公告的方式?为此,深交所明确要求公司说明其回复的信息是否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相关业务的实际状况,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按照过往案例,相关上市公司面对监管追问都会否认迎合热点、炒作股价。回看南京聚隆,尽管不清楚其通过互动易平台“放利好”的幕后动机,但随着股价的大涨,公司此举却可能无形中“帮助”了公司高管和相关股东实现高位减持。

        就在7月底,南京聚隆收到了总裁陆体超以及公司实控人之一严渝荫的股份减持告知函,两者都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股份,其中陆体超拟减持不超过21万股,严渝荫拟减持不超过30万股。8月9日,南京聚隆进一步披露周勇、顾佳凤等6位股东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减持,合计减持规模不超过9.22万股。

        监管部门显然注意到了其中的“玄机”。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最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前期已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计划内容,以及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响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南京聚隆补充说明最近3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自媒体宣传、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具体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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