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防风险重点圈定 监管效能需提升

2021-08-23 15:00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应对不良集中反弹、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等仍是防风险重点。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还需厘清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各方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中国银保监会党委日前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要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专家认为,应对不良集中反弹、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等仍是防风险重点。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还需厘清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等各方责任,提升监管效能。

        分类施策应对风险

        银保监会要求,要持之以恒认真做好高风险机构处置、应对不良资产集中反弹、严防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配合地方政府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等重点工作。

        此前,银保监会多次强调前瞻应对不良资产反弹。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从最近几年不良贷款余额走势来看,不良资产余额上升的压力已有所缓解,上升幅度已大幅低于资产增速。但要看到,今年以来商业银行零售类不良资产增速要快于不良资产增长的总体水平,银行零售类不良资产的处置将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高风险机构处置方面,曾刚表示,风险防范和化解是一项持久工作。预计未来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风险的动态变化,根据不同机构的具体情况,“一行一策”选择与之相适应的风险处置方式,压实股东和地方政府责任,有效防范风险外溢,提高风险处置效率,降低处置成本。

        在房地产金融方面,围堵资金漏洞一直是监管重点。专家认为,今年以来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实施的效果初步显现,房地产贷款增速持续放缓,但部分中小银行房地产贷款增速较快,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有所上升,需加强对中小银行涉房类贷款的监管力度,巩固政策效果。

        推动落实地方党政同责

        银保监会强调,要厘清监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机构、企业等各方责任,推动落实地方党政同责,畅通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合、形成合力。

        以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为例,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主要是要求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健全风控体系,加强内控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同时,中小金融机构属地经营特征十分明显,主要股东多为地方国有资本,一旦出现风险,地方政府需要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压实监管责任,主要是督促问题金融机构调整负债结构,控制资产端扩张,严格对金融机构股东进行管理,依法查处和追究重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责任人。

        “当前,地方政府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经验更为丰富,央地联动机制更加理顺,风险处置分工、流程更加润滑。可以看到,未来强化金融风险管理的属地责任仍然是解决地方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王一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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