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 09:26 |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 | [科创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长威科技本次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然而其科创属性却备受怀疑。
原本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长威科技最终转战科创板,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研究发现,该公司营收和发明专利跨过科创属性门槛并不多,另外还有秘而不宣的行贿案件也一度被吐槽。
对于本网发去的求证函,长威科技选择闭口不言,这让市场对其更加疑惑。
科创属性严重被疑
长威科技本次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然而其科创属性却备受怀疑。
根据相关规定,科创属性的三大指标之一是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要在5项以上(软件企业除外)。如果时间放在2017年年底,长威科技的发明专利不符合科创属性。据2017年版招股书(申报稿),截至2017年9月25日,长威科技共拥有2项专利,均为实用性专利。
但在长威科技登陆科创板的招股书(申报稿)中,这一情况发生转变。截至2020年9月1日,长威科技发明专利为6项,可以说是踩线过关。从发明专利的有效期起始点看,公司2018年和2019年分别获得1项、5项发明专利。此后公司的专利也逐渐增加。据招股书(上会稿)信息,截至2021年3月14日,长威科技专利数量为13个,发明专利是7个。截至2021年5月21日,长威科技的专利数量为15个,其中发明专利9个。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注意到,短短三年时间里,长威科技就获得了9项发明专利,而从公司成立至2017年9月的17年时间,公司发明专利为零,显然不合逻辑。难道前17年均是在做铺垫吗?即便是突击增加了专利数,但长威科技的9项发明专利也远低于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年底,科创板拥有发明专利的平均数为27项。
行贿案件没有披露
最高法院裁判文书网2021年1月21日公布了《丁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丁某在担任抚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申报环评审批、环保执法检查、环保专项资金申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收受或伙同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邓某(另案处理)共同收受宋某、周某、蒋某等人财物合计397.4万元。判决书列举了丁某共26笔受贿事实,其中第23笔受贿与长威科技有关。
这笔受贿事实为:2018年,为了能承接抚州市环保局智慧环保项目,孙某2请该项目负责人丁某帮忙,丁某表示同意。之后,在丁某的关照下,孙某2与他人合伙以长威科技名义承接了该项目。2018年5月,因抚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司机胡某3经常帮丁某接送其母亲去医院看病,丁某让孙某2帮其支付胡某2万元劳务费,孙某2表示同意。2018年5月的一天,为了得到丁某的关照,在抚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孙某2通过该厂厂长范某2支付胡某2万元。2019年11月,因担心被查处,丁某通过范某2退还孙某2万元。
2020年12月2日,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一审判决丁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分析显示,抚州市海川环保有限公司是以长威科技名义中标了该智慧环保项目。既然判决书明确写明“孙某2与他人合伙以长威科技名义承接了该项目”,长威科技也将这个项目列为公司项目,那么长威科技是否应该披露该判决书,并分析法律后果?不过长威科技招股书没有披露这个行贿案件,这的确有些意味深长。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将继续跟踪报道长威科技的IPO进展情况。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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