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财经“黑嘴”要对症下药,应在立法层面继续完善相关制度

2021-09-13 16:45 | 来源:经济日报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财富管理市场是资金场,更是信息场,信息披露的及时、全面、真实是市场各项功能发挥的重要前提。

        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消息显示,自启动相关平台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信息专项整治以来,已处置违规“自媒体”账号2929个,清理有害信息47153条,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建设清朗网络空间见到成效,彰显出监管层对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决心,对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财富管理市场是资金场,更是信息场,信息披露的及时、全面、真实是市场各项功能发挥的重要前提。而财经“黑嘴”的存在恰恰打破了信息传播的正常规律,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引发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等乱象,所以一直是严厉打击的对象。

        财经“黑嘴”主要有两类:一是未取得相关理财咨询资质,诈骗他人财物,或以伪劣产品和服务坑害投资者;二是已经取得相关财经领域从业资质,但涉嫌违法、违规、违背职业道德进行理财相关的预测或推销所谓“财商课”,把本该用在正道的专业知识用来行骗。如今,在一系列新媒体工具助力下,财经“黑嘴”传播更广、速度更快、影响更恶劣。比如,少数财经“自媒体”大号已经出现所谓的“产业化”“产品化”特征。再如,部分财经“自媒体”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制作所谓的手机炒股软件,“一对一”向粉丝私信售卖,带有极大隐蔽性和欺骗性,危害也更大。

        针对这些财经“黑嘴”的新特点,整治手段必须对症下药。一方面,要加强证券、银行、新闻媒体等相关领域监管部门的协调,发挥多方合力,强化财富管理市场的信息管理,斩断财经“黑嘴”的所谓产业链条,严格相关商业广告、手机软件、泛金融服务或产品的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管制度。

        另一方面,在受害人的民事救济问题上,由于多数财富管理市场实行“风险自负”原则,投资观点大多被认为是建议,诉讼时,“黑嘴”的行为与受害人投资损失间的因果关系很难举证证明。因此,关于财经“黑嘴”的惩治目前大多采用行政处罚方式,选择民事赔偿与刑罚制裁的案例不多。针对这些问题,应在立法层面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提升打击“黑嘴”的威慑力。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还要提高风险意识,增加专业知识,不要轻信财富神话,避免掉入“黑嘴”们设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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