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4 11:25 | 来源:证券日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近年来,在聚焦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背景下,证监会强化了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严重腐蚀证券市场根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近日,证监会公布2022年“一号罚单”,剑指山东肥料大王金正大财务造假等问题。
经查明,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亿元,虚增成本210.8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等8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755万元,同时对万连步、李计国、唐勇3名主要负责人分别采取10年、5年、3年市场禁入措施。
这张“一号罚单”体现了监管部门将延续从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决心和能力。
近年来,在聚焦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背景下,证监会强化了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严重腐蚀证券市场根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诚信约束惩戒,强化震慑效应。
2021年7月23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文媛表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市场的毒瘤,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零容忍方针,严厉查处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形成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立体式追责体系,形成合力,净化市场生态。
今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财务造假、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交易对手方财务造假、上市公司业务相关方帮助进行财务造假等情形下相关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不仅成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零容忍”的要求,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意味着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落地。
可以看到,随着法治体系持续完善,市场各方形成“一张网、一盘棋”合力出击,从去年的康美药业案,到今年的“一号罚单”,一匹匹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被曝光和严惩,这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强大震慑。
《意见》明确2022年资本市场的主要目标,包括“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等。
因此,2022年将是资本市场生态净化的重要时间节点。监管机构将进一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筑牢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激浊扬清,加速营造资本市场“清朗”新生态。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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