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4 10:44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蒙面举牌’控盘甚至坐庄,是A股市场一大顽疾,过往案例不少。在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为重要。这...
上海证券报2月23日刊发的《“乾瞻系”关联账户A股兴风作浪》一文引发市场关注。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监管部门已对“乾瞻系”投资操作中的相关事项予以关注。2月23日晚,“乾瞻系”涉嫌违规举牌的标的公司浙海德曼(53.860, 0.76, 1.43%)、科力远(6.160, 0.00, 0.00%)分别收到监管工作函,事由为“针对媒体报道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涉及监管对象为“上市公司,一般股东”。
据上海证券报独家调查,由蒋仕波夫妇掌舵的“乾瞻系”,核心成员还包括叶茂杨、沈祥龙、刘艺超、高尔财、蒋水良等,过往在二级市场投资中曾趋同交易多家A股公司股票。
“‘蒙面举牌’控盘甚至坐庄,是A股市场一大顽疾,过往案例不少。在全面推进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为重要。这种通过资金优势影响甚至操控二级市场的行为,应当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表示,大型私募或牛散对市场尤其是中小盘个股的影响力大,更应防止他们利用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在市场‘割韭菜’。
A股市场,所谓牛散因违规举牌遭罚的案例不少,最为人熟知的是“香水大王”周信钢。早在2007年10月,周信钢利用一家三口及南京欧亚、圣美伦等5个证券账户交易美欣达(现名“旺能环境(22.340, 0.67, 3.09%)”)股票,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及时披露,也未停止买卖股票。2011年,证监会向周信钢开出罚单,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当时,周信钢申辩称,自己不熟悉证券法,且所持股份没有卖出,一直为亏损状态,请求给予减免罚款,证监会未予采纳。
周信钢并未就此打住,其家族账户组后续在交易永利股份(4.480, 0.01, 0.22%)、海联讯(9.150, -0.05, -0.54%)、新元科技(15.000, 0.64, 4.46%)、康跃科技(14.690, 0.28, 1.94%)等股票时,又多次踩线构成违规。2017年1月,深交所曾对周信钢及其妻女三人账户限制交易。
令人错愕的是,周信钢仍然“屡罚屡犯”。2021年5月,证监会再对周信钢开出罚单,对周信钢账户组超比例持有特一药业(15.530, 0.72, 4.86%)等5只股票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交易行为进行了处罚,最终合计对周信钢处以2210万元罚款。
A股市场中的超级牛散章建平家族,亦曾三度举牌海利生物(14.700, -0.05, -0.34%),也因增持过程中违规,被监管部门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知名牛散文细棠,也曾因违规举牌中国软件(45.900, -0.98, -2.09%)并涉短线交易,被罚款285万元。
“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才能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监管部门对包括违规举牌、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日益提升,新证券法实施后,打击力度、罚款金额等都比以往更大了。”有券商人士指出,但在一些联合坐庄及股价操纵的案例中,仍可见机构或者个人刻意规避监管的情形。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不少牛散或私募都存在通过马甲账户持股的情况,意在分仓操作规避举牌红线及后续监管。“这里面其实有个漏洞,相关法律法规对法人机构及其股东或高管共同持股,是有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但对几个自然人持股主体,哪怕几方之间有股权或任职关系,也难以判定就一定是一致行动人,最终要通过核查资金来源等予以确认。”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现行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上市规则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列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全部情形。比如,企业出资人与企业高管同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就只能由监管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予以判定。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为兜底性条款,对于执法固然重要,但这种模糊和不确定性又往往会反向触发潜在的违规人铤而走险。为此,证券专业人士呼吁,监管部门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将高频出现且可疑的一致行动关系予以明确列明,从源头上规避一些私募、牛散钻规则“空子”,这也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一种体现。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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