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2 14:32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根据媒体报道,隆基股份上市以来钟宝申首次减持。隆基股份2021年三季报显示,钟宝申持有8985.59万股,持股比例为1.66%。上交所网站信息显示,钟宝申持股数减少1960万股,...
4月21日,有媒体报道隆基股份董事长、非独立董事钟宝申悄悄减持了公司股份1960万股,并于4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进行了事后填报,但并未进行披露,并称或面临监管处分。
根据媒体报道,隆基股份上市以来钟宝申首次减持。隆基股份2021年三季报显示,钟宝申持有8985.59万股,持股比例为1.66%。上交所网站信息显示,钟宝申持股数减少1960万股,变动日期是4月6日,本次变动前持股数为89,855,990股。
对此,21日下午,隆基股份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本次董事长办理的是非交易过户,不是减持行为。按照上交所规定,公司只需要在上交所网站备案即可,不需公告。目前,其持股变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上述人士表示,相关手续办理符合监管部门的法规要求,不涉及面临监管处分的可能性。公司会针对此次事件发布公告。
4月21日晚间,隆基股份发布的澄清公告称,媒体报道内容不属实。钟宝申因家庭财产分割于2022年4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过出公司股票1960万股,本次变动后,钟宝申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70,255,990股。本次持股变动原因为非交易过户,并非卖出交易,相关持股变动情况已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相关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申报,其持股变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窗口期违规减持和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对于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锦天城律师事务师高级合伙人窦方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据《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继承、捐赠等情形)》的规定显示:“继承所涉证券过户;捐赠所涉证券过户;依法进行的财产分割所涉证券过户(暂仅指离婚情形);法人资格丧失所涉证券过户;私募资产管理所涉证券过户;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是属于非交易过户的情形。“只要不丧失大股东身份,是不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披露的。但最新的规定也有例外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
“如本次交易属于隆基股份所称的非交易过户,则隆基股份应按照《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过户。”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栗镜朝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
栗镜朝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了大股东、特定股东以及董监高通过特定方式(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应遵循的信息披露规则,“如隆基股份董事长的本次交易不属于该实施细则约束的交易方式,则无需按照该实施细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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