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3 14:42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三年之后的2019年11月,联智桥隧正式更名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智科技”),2021年6月,联智科技首次公开披露招股书,欲冲刺创业板。此次IPO,联智科技计划...
2022年5月16日,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这家主营业务是为道路、桥梁、隧道、铁路等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提供质量与安全技术服务及预应力智能装备的公司,计划在创业板上市。
2016年8月13日,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白马渡镇武家滩村秀峰庙大桥在主拱圈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桥梁主拱圈发生垮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经技术鉴定,这场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大桥主拱圈混凝土浇筑施工工序不合理,未按设计要求合理分层、分段(均衡)对称浇筑;二是劲性骨架施工质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在这场事故中,湖南联智桥隧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联智桥隧”)监理咨询分公司为该项目监理单位。
三年之后的2019年11月,联智桥隧正式更名为湖南联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智科技”),2021年6月,联智科技首次公开披露招股书,欲冲刺创业板。此次IPO,联智科技计划募资34646.79万元,分别用于工程检测技术智能化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智慧基础设施安全监测管控技术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监理项目曾发生安全事故
监理人员无证上岗
据招股书介绍,联智科技聚焦基础设施结构安全,以“让基础设施更安全”为企业使命,致力于为道路、桥梁、隧道、铁路等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提供质量与安全技术服务及预应力智能装备。质量与安全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安全监测及智能管控等技术服务;预应力智能装备主要包括智能张拉系统、智能压浆系统等产品。
尽管高喊“让基础设施更安全”的口号,但联智科技监理咨询分公司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4人死亡却是不争的事实。
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称“永州市安监局”)认为,联智桥隧监理咨询分公司作为该项目监理单位,对事故负有监理责任,最终该监理咨询分公司被罚款56万元。同时,永州市安监局还认为联智桥隧监理咨询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杨文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没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没有认真履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最终对其罚款4.56万元。2018年7月20日,联智桥隧监理咨询分公司和杨文选均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秀峰庙大桥的施工现场监理,2017年8月3日,王铁强被道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更为关键的是,联智桥隧监理咨询分公司安排王铁强担任秀峰庙大桥的监理人员,却没有依照规定向联智桥隧进行报告。而且监理人员王铁强没有监理资质证书,公司也没有与王铁强签订聘用合同。对于上述情况,深交所进行了问询,并要求联智科技说明在此当中的主要义务及责任。
对此,联智科技回复表示,在该事故项目中,分公司存在未遵守公司规定的行为,其在未向联智桥隧进行报告的情况下擅自聘请并安排没有监理资质证书的人员担任秀峰庙大桥的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涉案监理人员未与联智桥隧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涉案监理人员与联智桥隧分公司负责人也因事故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实控人存股权代持行为
上市辅导后匆忙解除
股权代持一直以来都是监管部门重点关注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业内人士认为,IPO企业若存在股权代持行为,股权还登记在名义股东名下,不符合股权清晰的要求,股权不清晰行为有可能进一步引发诉讼。因此是否存在代持关系、代持关系是否合法、代持协议签署是否有效,都是IPO的审核重点。
2017年12月,联智桥隧股东会审核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其中员工持股平台长沙联智翔鸿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联智翔鸿”)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7.20万元、员工持股平台长沙联智翔鹏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联智翔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6.11万元,增资价格均为9.438元/1元注册资本。在本次增资过程中,联智科技的控股股东兼实控人刘柳奇持有的118.04万元联智翔鸿财产份额和139.71万元联智翔鹏财产份额是受共计13人委托代持。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上述13人的身份,包括外部人员、关联方湖南绿道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子公司湖南联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员工,其中有2人为外部人员,其在代持平台的财产份额共54.24万元。
2018年10月,郑雄、陈嘉等5人分别与刘柳奇签订《委托投资解除协议》,约定其由刘柳奇代持的联智翔鸿、联智翔鹏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刘柳奇,转让价格根据联智桥隧截至2018年8月末的净资产计算确定,转让款由刘柳奇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
2019年3月,谭少海、郭意归和刘柳奇三方共同签署了《委托投资解除暨代持还原协议》,约定刘柳奇将替谭少海所代持的股份转让给配偶郭意归。2019年7月,因邬曙光从公司离职,刘柳奇与邬曙光签订《委托投资解除协议》,刘柳奇自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将投资款19万元退还给邬曙光,二人之间的代持关系被解除。
2020年3月,联智科技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湖南证监会正式进行辅导备案,但仍有部分代持行为未解除。不久之后的2020年6月,刘柳奇分别与刘德坤等6人签订了《委托投资解除暨代持还原协议》,约定刘柳奇将所代持的联智翔鸿、联智翔鹏的财产份额无偿转让至委托人名下,上述刘柳奇和所有人员的代持关系得以完全解除。
应收账款规模庞大
经营性现金流走低
除了历史沿革问题外,《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随着联智科技经营规模的增长,不断“水涨船高”的应收账款也给公司带来系列问题。
财务数据显示,联智科技报告期(指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下同)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654.14万元、43774.38万元和52825.3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38.40%、13.25%和20.68%;同期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467.78万元、7005.56万元和8451.2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5.67%、28.12%和20.64%。目前,联智科技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上述客户所产生的收入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88.59%、93.19%和 89.50%。
联智科技快速增长的营业收入背后,存在大量客户的赊账。而报告期内,联智科技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分别为28989.11万元、36172.24万元和46774.13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5%、82.63%和88.54%,规模和占比均在不断增长。
在招股书中,联智科技重点提示了“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及回款速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其表示,如果客户出现大规模延迟或逾期付款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影响报表净利润;如大量客户不能及时付款,公司将可能面临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联智科技还认为,如未来国家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规模下降、公共预算紧缩或公共财政支出方向、政策及方式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随着联智科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和归母净利润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记者还发现,报告期内联智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94.59万元、3435.97万元和-2547.70万元,和同期归母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3173.19万元、3569.59万元和10998.96万元,差异呈现扩大趋势。联智科技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下游客户均为大型央企、国企和政府单位,其服务周期长且工程款支付结算审批流程较长。但公司上游供应商则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主,其服务周期和结算周期均较短。
与此同时,规模日渐庞大的应收账款也拖累了联智科技的营运能力。报告期内,联智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4次/期、1.20次/期和1.13次/期,呈逐年下降趋势。Wind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联智科技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224.12天、247.54天和245.67天,营业周期分别为291.88天、330.04天和325.97天,整体上在不断拉长。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单位:万元)
年限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46774.1336172.2428989.11营业收入52825.3143774.3838654.14占比88.54%82.63%75.00%
经营性现金流和归母净利润差异(单位:万元)
年限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51.267005.565467.7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47.73435.972294.59二者差异10998.963569.593173.19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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