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信息披露涉嫌“三宗罪” 公司及12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410万元

2022-06-13 08:46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ST光一及其实控人龙昌明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涉嫌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ST光一(2.010, -0.02, -0.99%)(维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有了实质性进展。

        6月12日晚,*ST光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三项违法事实,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市公司及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合计达1410万元。

        信息披露涉嫌“三宗罪”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领罚单

        2021年11月5日,*ST光一及其实控人龙昌明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实际控制人龙昌明涉嫌指使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个多月后,立案调查结果出炉,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于今年3月份向*ST光一及相关责任人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江苏证监局调查,2020年1月15日,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融汇”)因上市公司大股东光一投资没有履行相应的回购义务,向苏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上市公司、龙昌明及光一投资都告上法庭,涉案金额超2亿元。对于这起重大诉讼,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龙昌明代表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出席苏州中院组织的在线视频开庭。对此,上市公司理应最迟不晚于2020年2月21日进行披露,但公司直到2020年4月8日才对上述重大诉讼事项进行披露。时任董事长龙昌明直接参与涉案诉讼并知悉相关情况,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与此同时,江苏证监局还调查出,在龙昌明的组织和指使下,2020年上市公司光一科技以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设备采购预付款、预付工程物料采购款及往来款的名义,通过江苏凯斯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谋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光一投资、龙昌明及其债权人等银行账户,共计3.39亿元,其中2020年3月1日以后发生2.76亿元。上述资金划拨构成光一投资、龙昌明对上市公司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并未及时披露2020年3月1日后发生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对此,监管部门认定,龙昌明作为上市公司时任董事长和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是该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佟岩作为财务总监、许晶作为时任分管电力业务板块的副总裁,是该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除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外,经调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还存在重大遗漏。光一投资、龙昌明2020年上半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89亿元,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2020年半年报中予以披露。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龙昌明、财务总监佟岩、董事会秘书戴晓东,其他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均需要承当相应责任。

        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佟岩、许晶、戴晓东、任昌兆、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王昊,以及三位独立董事周友梅、刘向明、周卫东都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陈述、申辩,但最终未被监管部门采纳。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被警告,并被合计罚款1410万元。其中,龙昌明罚款金额最高,达到480万元;三名独立董事各被罚50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市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透露,“按独立董事的津贴计算,几位独立董事近年来从上市公司领到的津贴都不够交罚款的。”

        投资者启动索赔

        公司已收到应诉通知书

        伴随“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目前为止已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ST光一,进行索赔。

        记者对相关公告梳理后获悉,今年以来,*ST光一已多次收到应诉通知书。截至6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的应诉通知书已达5封。其中,2022年5月20日和2022年6月1日,公司遭多名投资者起诉,起诉事由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过证监局调查认定,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判令上市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涉案金额累计达3408.46万元。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我们这里登记的想起诉这家公司的投资者也有几十个,考虑违规事实的确定性,近期打算帮一部分投资者先行起诉。”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光一科技涉及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经初步判断,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4月8日期间买入光一科技且该期间内未清仓的投资者,以及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5月18日期间买入光一科技且该期间内未清仓的投资者,均有权向光一科技提起民事索赔诉讼。不过,相关期限届满后,光一科技的股价短期内的波动并不十分明显,投资者能否胜诉目前还无法判断。”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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