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3 14:17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莱美药业过去5年连续亏损。2019年至2023年,莱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59亿元、15.84亿元、12.25亿元、8.85亿元和8.9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 莱美药业(300006.SZ)昨日晚间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2024年12月12日,莱美药业收到控股股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的通知,经中恒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恒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莱美药业247,426,0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同时,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股份的请示及相关方案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原则同意中恒集团公开征集其持有的莱美药业247,426,064股A股股份意向受让方的事项。
截止公告日,中恒集团直接持有莱美药业247,426,0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通过控股子企业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莱美药业21,447,7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03%),中恒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莱美药业268,873,84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5.46%),为莱美药业控股股东。此外,中恒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广投国宏健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莱美药业11,111,11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1.05%)。
中恒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247,426,06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股票(占莱美药业总股本的23.43%)。转让完成后,莱美药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24年11月27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中的较高者。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4.42元/股,莱美药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为1.97元/股。因此,本次公开征集的底价为4.42元/股。
莱美药业表示,最终转让价格将在各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基础上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确定。若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只有一家或一个联合体,则以意向受让方报价为基础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确定最终转让价格。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公开征集期限为10个交易日,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
莱美药业提示称,在本次公开征集规定的期限内,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如有)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前三季度,莱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6.06亿元,同比下降6.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1.6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64.3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亿元,同比增长362.52%。
莱美药业过去5年连续亏损。2019年至2023年,莱美药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59亿元、15.84亿元、12.25亿元、8.85亿元和8.9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5亿元、-3.27亿元、-1.01亿元、-6870.52万元和-892.7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88亿元、-3.70亿元、-1.38亿元、-1.15亿元和-5993.33万元。
《电鳗快报》
热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