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10:12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与2017年年报时相比,ST大控(1570,002,129%)(维权)(600747)的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涉及金额已经增加,且法院已经下达判决认定上市公司应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索赔诉讼计提仍不变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为投资者向ST大控索赔的依据:1、公司隐瞒ST大控对大显集团提供1.4亿担保并开具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的事实;2、ST大控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4.59元质押担保事项;3、ST大控未披露一则涉案标的达8000万元的重大诉讼。
而在投资者起诉之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表示了支持的态度,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赔偿的比例为50%。根据这一判决,在2014年5月16日至2016年12月1日之间买入ST大控并在2016年12月1日晚间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可即便在法院已经判决投资者胜诉且赔付比例在50%的情况下,ST大控半年报中对于投资者索赔诉讼的计提金额依然为828万元,与年报时保持一致。而根据公司7月份发布的公告,公司关于虚假陈述索赔案的涉诉金额已超过1.4亿元,其中已经通过撤诉或驳回起诉减少的索赔金额约为1050万元。也就是说,公司大约还有1.3亿元的涉诉金额。如果按照50%的比例进行计提,公司的预计负债应该是6500万元左右。即便不考虑法院的一审判决,与年报时相比,半年报时涉诉金额也增加了两千多万元,公司的计提额却没有丝毫变化。
此前的理由均遭驳回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发布年报时,就曾因计提投资者诉讼的比例过低遭到过交易所的问询。公司当时回复了若干理由,表明自己的计提是合理的,但这些理由均已在法院的判决中被推翻。
2017年年报中,上交所曾提问公司:“针对公司涉及的多起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公司确认了预计负债 828 万元,而相关诉讼原告诉求金额合计 1.21亿元,差额较大。请公司说明在诉讼金额合计 1.21 亿元的情况下,仅计提 828 万元预计负债是否充分、审慎。”
而公司当时的回复是,公司根据聘请的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为预计负债计提的测算依据,以审慎的原则对投资者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金额确认计提。法律意见如下:“1)被告的侵权行为被揭露日期为 2016 年 10 月 13 日 ,而不是原告认为的 2016 年 12 月 2 日。2)涉案行为不具有重大性
。3)原告的投资损失与被告的虚假陈述不存在因果关系。4)由于系统性风险和重组失败因素导致的股价下跌与虚假陈述行为不具有因果关系,相应下跌比例应在赔偿额中加以扣除。”而这四条辩护意见,已经在大连中院的一审判决中全部驳回,但公司的计提数字却依然没有任何调整。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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