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0 08:44 | 来源:证券时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苏同的相关辞职文件,苏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召集...
11月9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实控人苏同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同因涉嫌操纵华扬联众,拟被处以500万元罚款,因涉嫌未如实披露重要股东减持信息,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上述两项若合计,苏同拟被处以600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杨宁也拟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另外,苏同和杨宁拟分别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华扬联众实控人和前高管收到事先告知书:两人均拟被罚款+10年市场禁入
华扬联众11月9日晚间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前任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苏同先生、副总经理杨宁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等,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苏同先生和杨宁先生立案。
公告表示,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事先告知书》显示,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1、对苏同、杨宁涉嫌操纵华扬联众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苏同、杨宁共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对苏同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杨宁处以300万元罚款;
2、对苏同涉嫌未如实披露重要股东减持信息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苏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当事人苏同、杨宁涉嫌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苏同、杨宁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述《事先告知书》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定,就中国证监会拟对苏同、杨宁实施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苏同、杨宁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苏同、杨宁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中国证监会复核成立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采纳。如果苏同、杨宁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华扬联众公告还称,上述《事先告知书》拟处罚决定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和前任副总经理杨宁个人,不涉及公司资金,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后续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变更董事长
在发布上述公告的同时,华扬联众还发布了一则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
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1月8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苏同的相关辞职文件,苏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公告表示,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冯康洁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告披露的简历资料,冯康洁为女性,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经管学院EMBA硕士,伦敦大学金史密斯学院在读博士。1996年至2003年任北京互通广告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先后任WPP下属的传立媒体(MindShare)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达彼斯(达华)广告公司上海分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授获中国最具影响力的100位广告经理人及50位女广告人,2010年于北京集萃廊商贸有限公司创立设计师集合平台品牌CACHET,2019年至今任华扬联众(英国)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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