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 中恒电气实控人被监视居住

2023-11-13 16:07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从业绩表现来看,中恒电气2022年实现营收16.09亿元,同比下滑11.53%,归母净利润亏损5582.2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417万元,这也是公司上市十多年来首次出现亏损。2023年...

        11月11日,中恒电气(002364)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朱国锭家属的通知,朱国锭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中恒电气表示,朱国锭自2021年10月26日起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本次案件系朱国锭个人的案件,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据中恒电气披露的2023年三季报显示,目前公司董事长是包晓茹,为朱国锭的妻子。截至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6%;朱国锭与包晓茹分别为公司第二、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56%、1.28%;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朱国锭与包晓茹为一致行动人。

        从业绩表现来看,中恒电气2022年实现营收16.09亿元,同比下滑11.53%,归母净利润亏损5582.2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417万元,这也是公司上市十多年来首次出现亏损。2023年前三季度,中恒电气实现营收9.78亿元,同比下滑4.25%,实现归母净利润3034.13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897.36万元,较上年同期均扭亏为盈。

        回溯过往,2020年8月19日,中恒电气公告披露,朱国锭因“涉嫌操纵中恒电气股价”“拒不配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时,朱国锭也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因拒不配合有关部门调查而被立案的首例。

        2021年3月,朱国锭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认为,朱国锭拒绝、阻碍调查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朱国锭改正,处以2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证监会2022年4月1日公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就包含朱国锭拒绝、阻碍调查案。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杨兆全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只有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律师才能会见嫌疑人。实控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其在一段时间内很难正常履职,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生产或将带来一定影响。”

        “2020年3月实施的证券法,从立法上加大了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批违法者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要在严格执法、主动作为上下功夫,采取更多技术手段,积极发现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线索,积极查处。同时,可以对违法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对市场主体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大幅度减少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发生。”杨兆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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