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09:24 | 来源:未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身为“维权之王”,却存在巨大的侵权风险敞口,视觉中国一边高举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旗,一边却在倒行侵权。
当成摞的侵权质询函发向全国,视觉中国扮演着为摄影师伸张正义的角色。然而,真正享受到“代客理赔”的个人摄影师并没有多少。从索赔官司中受益最大的,却是视觉中国的亲密战友、世界图库巨头Getty。据强韵数据统计,2013年以来,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共涉维权诉讼1000多起,平均每两天一场诉讼,其中,与Getty版权图片涉案金额占上述赔偿总额逾98%。“偏心”的维权官司背后究竟打着怎样的算盘?
据上证报记者了解,视觉中国一方面大施“维权创收”之术,另一方面,也在侵犯着个人摄影师和企业机构的图片版权,并且压榨摄影师利益。“因为海量图片的背后是庞大的权利人群体,视觉中国无论是出于主观故意还是技术疏漏,造成侵权销售图片,客观上都面临着被状告侵权的索赔风险。”有多位企业代表和摄影师对上证报记者表示。
侵犯肖像权面临索赔风险
“我们已经基本完成证据收集,即将起诉视觉中国侵权,要求其图片库立即删除全部侵权图片。”一家知名A股上市公司最近苦于视觉中国的侵权行为,其相关负责人9月6日告诉上证报记者,视觉中国图片库中与其相关照片皆“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而且存在违规商用行为,侵犯人物肖像权及所有物权。”据悉,类似情况涉及很多上市公司董事长。
今年3月,该上市公司无意间发现,其多位高管及负责人的个人照片,其经营场所、厂区及工程机械设备的照片,大量出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与图片库中。
视觉中国将上述照片对外售卖,视觉中国在图片“肖像权/物权说明”一栏注明: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视觉中国同时表示: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
一位图片行业人士表示:“用于新闻媒体的编辑图片,即使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也是不存在侵权的,只要不涉嫌诽谤。但是,如若未征得同意即用于商业用途则明显涉嫌侵权。”
实际上,作为中国第一大图片公司,视觉中国应该严格避免“未获得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的照片进入商业用途。有更为负责任、遵守相关权利的图片公司明确要求:签约摄影师上传照片等作品中不可以出现LOGO、商标;作品中不可以出现未取得可用于转售用途授权的商业字体;作品中可辨认面孔的人物必须拥有正确的人物肖像权协议;作品中如涉及物产的图片,必须拥有正确的物产权协议。
显然,视觉中国罔顾了这些问题。当前述A股上市公司前去沟通希望视觉中国删除相关图片时,视觉中国相关人士辩解称,这些图片是编辑图片(即新闻使用类),“没有用于商业用途就不存在侵犯肖像权等问题。”
真实的视觉中国是怎样做的呢?在公证处全程公证下,按照视觉中国在上述编辑图片旁的备注——“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或咨询客户代表”,一家第三方商业机构与视觉中国取得了联系并展开商业谈判。该商业机构告诉视觉中国其正在筹办一场商业论坛需发布相关布告,需要购买包括前述A股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个人肖像照片等在内的多张商用照片。视觉中国方面表示,商业用途要价更高,“单张图片价格在三、五千元不等。”
从始至终,前述A股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公司皆未许可视觉中国获得相关人物肖像权或所有物权。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相关规定指出,“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伤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压榨与侵权摄影师
与机构单位维权相比,个人摄影师的力量更加微弱。一位签约摄影师去找视觉中国询问图片维权进展时,对方的回答是:“视觉中国签约了这么多摄影师,很少有人来追问维权进展,为什么就你来问?”
强硬态度背后,反映出什么?其一,很多人对自己的个人利益被侵犯毫不知情。其二,个人摄影师在视觉中国面前,力量单薄,很难自行维权。其三,在视觉中国众多获得法律赔偿的维权诉讼中,真正为个人摄影师伸张正义的案件很少。换言之,视觉中国并不愿意替个人摄影师打维权官司。
据强韵数据统计,2013年以来,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共涉诉讼1000多起,涉案赔偿金额合计625万元,其中,与Getty版权图片涉案金额达到615万元,超过上述赔偿总额的98%。而视觉中国创始人之一、副总裁柴继军近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在视觉中国代理的图片中,来自Getty的创意图片占视觉中国创意类图片的60%,编辑类图片(即新闻图片)占比约为20%。”对比之下,视觉中国的“偏心”可见一斑。
为何会这样?有业内人士认为,首先,从操作便利和成本来说,视觉中国用Getty的授权图片打官司更为简单,只要一纸文书就可以“打遍天下”,但是若替个人摄影师维权诉讼,需要跟每一个权利人去谈,手续会麻烦很多,相应的诉讼成本也会更高;其次,视觉中国与Getty的诉讼赔偿分成可能会跟个人摄影师的不一样;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一旦摄影师关注侵权问题广泛搜索自己的图片使用情况,可能会发现视觉中国的一系列疏漏,比如公司销售图片后未给摄影师分成,甚至视觉中国侵权销售摄影师图片等,视觉中国可能会从原告变为被告。
“为避免麻烦,视觉中国更愿意用Getty的图片进行维权诉讼。”有摄影师向上证报记者反映,“而大量用于维权质询的个人摄影师图片又是做什么的呢?基本都是‘维权转销售’,即通过维权获得常年签约客户。”
近些年,视觉中国凭借着分销渠道与市占率的优势,对摄影师的议价能力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摄影师也因此被压榨。“很多时候摄影师并不知道自己的钱被克扣了。”有摄影师向记者举了个例子,他的同一张图片,在同一个行业(如汽车行业)销售,年初的售价是2000元至3000元/张,后来,这张图片的授权使用时间莫名地变长了,但是售价却降至几百元一张。“我问过公司,没有回应。”这位摄影师表示,“视觉中国给摄影师的报告里面不显示用户名称,不知道一张图片到底卖了多少钱,只显示销售的行业,如果单张图片的售价被扣了,摄影师是不会知道的。虽然合同里写了摄影师可以去公司审计自己的销售账单,但是我估计很少有个人摄影师真的去公司审计的。”
另一位摄影师在2017年底与视觉中国的合约到期后自动解约,他告诉记者:“解约后,我的图片虽然在视觉中国的网站下线了,但是在Getty的代理平台上依然可以销售,我给视觉中国打过电话,要求他们下线我的图片,但是问题没有解决,上周查的时候图片还在;不过今天下午我看的时候,图片显示不能下载了。此前大半年的时间里,如果我的图片通过Getty被销售出去了,就属于侵权销售。”他还表示,“目前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我的图片仍显示由视觉中国代理授权。”
无论是主观故意,还是技术衔接的疏漏,这样的问题不是个案。
A面是积极的维权人,B面却是涉嫌侵权的当事人,如此形象,是否有些尴尬?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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