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09:58 | 来源:新京报 |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告显示,今年4月22日,大商股份与金博大投资解除《河南郑州金博大城商场十年期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并开始办理物业的交接。...
新京报讯(记者 王琳)12月14日,大商股份(20.830,-0.31,-1.47%)发布公告称,河南省金博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博大投资”)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大商股份,涉案金额约1.33亿元。
公告显示,今年4月22日,大商股份与金博大投资解除《河南郑州金博大城商场十年期租赁合同》 (下称“《租赁合同》”),并开始办理物业的交接。
金博大投资认为,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租金标准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为约1.32亿元,此后每年递增1.68%,被告应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按季度支付租金;合同提前解除后,金博大商场处于空租状态,金博大投资请求法院判令大商股份支付其租金、违约金并赔偿空租期损失。
大商股份认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明显高于正常市场价格,该租金标准的确定是基于《金博大城项目合作特别协议》对金博大城项目的整体性约定,并以此为前提,信达投资对《金博大城项目合作特别协议》的违约导致该租金标准的约定已失去前提和基础,且根据相关政策原告理应相应减免疫情影响期间租金。金博大投资主张由大商股份赔偿合同解除后的空租损失没有依据。根据谨慎性原则,大商股份已将2020年1月至4月的租金约4433.12万元计入当期费用。
本案将于2020年12月25日开庭。大商股份表示,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今年春天,河南金博大商场陷入闭店风波,3月30日官方突然宣布将于次日闭店。当时合作方、商户利益未平,各方说法不一,一时引发热议。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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