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银行业2020:让利实体控风险 数字转型严监管

2020-12-31 10:15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侠名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很多行业的节奏,商业银行作为百业之母,与实体经济同频共振,与整体经济一起脉动。......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很多行业的节奏,商业银行作为百业之母,与实体经济同频共振,与整体经济一起脉动。

        在疫情对经济的压力测试下,银行既肩负输血实体经济、减费让利的使命,又扛起防风险、降不良、提规范的严监管要求。随着国内经济迎难而上、渐次恢复,上市银行也于下半年得到投资者认可,在资本市场“乘风破浪”,迎来久违的大涨行情。

        这一年,无接触场景等新业态蓬勃发展,银行数字化转型加速。后疫情时代,银行业发展来到了面临多个抉择的十字路口。

抗疫让利保实体

        2020年初,突发的疫情让各行各业措手不及,消费、投资、出口均受明显冲击。不少中小企业经营陷入困境,资金链面临断裂的风险。

        多部门、各地区的多项“硬核”金融措施迅速出台,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需求。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保证了实体企业平稳运行。

        金融力量体现在数字里。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介绍称,今年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6.3万亿元,同比多增2.6万亿元;银行保险机构新增债券投资超过8万亿元;民营企业贷款增加5.4万亿元;制造业贷款增加2万亿元,是去年全年增量的2.6倍;保险业赔付9989亿元。

        抗击疫情,大型银行继续发挥“头雁”作用。今年前三季度,工农中建四大行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0%、11.99%、9.33%、11.12%,同时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降价。

        降低银行资金成本,引导信贷“活水”顺畅流入实体经济,今年以来,人民银行3次降准,释放流动性1.75万亿元。同时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等方式,出台了规模可观的宏观对冲措施。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搭建起“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的桥梁。充裕的流动性环境下,今年上半年LPR连续走低,推动企业融资成本走低。

        在此背景下,金融保市场主体工作进入“下半场”,6月中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金融系统让利目标,提出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推动减费让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21家全国性银行服务收费减费让利1873亿元,预计银行业今年全年可实现减费让利3600亿元左右。

抵御风险增资本

        金融稳,实体兴。在抗击疫情的同时,2020年亦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这一年的攻坚战取得重大成效。

        影子银行风险持续收敛。自2017年集中整治至今,资金规模较历史峰值压降约20万亿元,根本上维护了金融体系稳定。

        金融违法犯罪受到严厉打击。“安邦”“明天”“华信”等不法金融集团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等工作扎实推进。恒丰银行、包商银行等机构风险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效。

        威胁金融安全的“灰犀牛”得到控制。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较去年同期下降3.7个百分点。

        客观上,疫情影响给银行信贷资产造成下迁压力。为储备抵御风险的“弹药”,银行机构一方面纷纷加大拨备计提力度,使得净利润首次整体“负”增长;另一方面,主要通过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两种方式“补血”,2020年商业银行合计融资规模超1.2万亿元。

        虽然今年上市银行再融资规模不大,但融资方式出现新变化。今年12月,江苏银行完成148亿元的配股,意味着7年来上市银行首单配股成功落地。

        然而,非上市银行无法通过IPO、配股、定向增发等手段融资,资本补充渠道较为狭窄。为支持中小银行募资,专项债在今年成为创新“补血”工具之一。

        2020年6月举行的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明确,拟从今年的专项债额度中划出2000亿元用于注资中小银行。

        自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以来,各地都在探索可行模式。12月1日,广东省公告全国首只定向支持中小银行的专项债,运作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样本。下半年以来,还有浙江、广西、山西、内蒙古等省份陆续发布地方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的计划。

规范发展补短板

        今年以来,金融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一揽子监管补短板政策陆续出台,继续堵“偏门”开“正门”。

        2020年,沿用1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开始拥抱变革。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10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总资产超250万亿元的商业银行,即将迎来更健全的金融法治顶层设计。

        对行业乱象的规范和治理,脚步从未停歇。今年,中国银行“原油宝”等事件为行业规范经营敲响警钟。单一事件背后更深层次的症结受到金融管理部门关注,为银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完善内控管理、注重文化建设等上了重要一课。外部舆论监督、银行自查自纠、监管依法查处、行业协会自律正形成治理银行业乱象的合力。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公司治理,银保监会年内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向社会公众曝光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初见端倪。

        今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规范银行资产、负债两端业务。

        在负债方面,要求银行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创新”存款产品、大幅压降结构性存款、规范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等,以防止银行过度依赖高利率吸储。

        在贷款、借贷方面,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最严网络小贷新规限制高杠杆率扩张、民间借贷利率司法解释上限新规、P2P网贷清零退场等多个监管政策出台。

数字转型向阳生

        银行数字化的成果在疫情防控中得到验证。

        金融机构加速优化手机APP等“非接触式”服务,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产品,保障了基本金融业务不中断。不少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辟绿色通道,大幅提高金融服务时效,支持各类企业迅速复工复产。

        同时,疫情更加速了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进程。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总结,国有大型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广泛对接公共部门的涉企信息,开发大数据风控模型进行小微企业客户的准入和风控;中小银行利用贴近社区、贴近企业的优势,努力深耕细作,服务地方经济;互联网新型银行利用数字化信贷产品为成千上万户小微市场主体提供高频的流动资金。

        伴随银行线下业务向线上转移,线下实体网点裁撤力度加大。公开信息显示,近两年来退出的商业银行网点已超过6280个。2020年以来,已有近3000个商业银行网点被裁撤,其中将近四成是国有大行网点。

        随着金融机构加大金融IT投入力度,直销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全新发展形态成为银行增强线上能力的拓展方向。2020年以来,农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农银金科”、交通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交银金科”或成立或开业,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也将独立法人的直销银行牌照收入囊中。

        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取得重大进展,商业银行纷纷深度参与到数字人民币研发测试之中。

        深圳开展的“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中,四大行数字人民币钱包首次正式亮相。12月在苏州开展的数字人民币试点中,参与试点的银行又增加了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参与主体扩大至六大行。

权益保护定边界

        在经济金融数字化快速转型的当下,加强数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促进数字金融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

        2020年,相关部门持续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9月18日,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其中就从银行、支付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顶层设计、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规范。

        作为权益保护的一部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在2020年格外受到关注。今年以来,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新闻屡次成为热点话题。比如,“池子”个人隐私泄露事件、百万银行客户数据疑在“暗网”出售、银行私自与合作平台“共享”客户信息、北京“健康宝”小程序明星信息泄露事件等,都指向“大数据时代,人人在裸奔”的严峻现实。

        同时,2020年也被称为个人信息保护元年,相关立法和规范工作不断推进,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力度升级加码。

        5月份,针对移动APP违规收集使用个人金融信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首批拟备案的金融类APP名单,涉及商业银行、金融科技、消费金融等33家机构73款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而金融APP的备案管理,将推动信息采集、使用更加规范,有利于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源头追踪和保护。

        随着相关部门日益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多金融机构都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规范与互联网平台场景方的数据共享操作,防止个人敏感信息外泄。

        今年2月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对金融机构的金融数据保护义务提出了全面系统的制度要求,具有标志性意义。而正在征求意见的《个人金融信息(数据)保护试行办法(初稿)》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制度。此外,专门性立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的即将出台,将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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