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上次IPO被警示现已整改 医药业务业绩下滑待观察

2022-10-26 10:50 |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招股书显示,宏源药业是一家集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因上次申请IPO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形,宏源药业被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目前已完成整改。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以及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大幅上涨,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业务业绩呈下滑趋势,前景有待观察。

        8月26日,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源药业”)创业板IPO成功过会,距离上市更进一步。

        据深交所官网披露,宏源药业IPO申请于2021年6月29日获得受理,7月23日获深交所问询。本次IPO拟募资6.51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以及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招股书显示,宏源药业是一家集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及医药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医药产业链,实现了硝基咪唑类抗菌药物及抗疱疹病毒药物从起始物料、关键中间体到原料药的完整产品路线覆盖,成为全球硝基咪唑类抗菌原料药及中间体、抗疱疹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及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宏源药业亦生产锂电池电解液的主要材料之一——六氟磷酸锂。

        曾撤回IPO申请被出具警示函

        此次IPO并非宏源药业的第一次。早在2016年12月,其就披露招股说明书,拟公开发行6225万股股票,募集3.84亿元资金。

        不过,2017年7月,宏源药业向证监会撤回了上市申请材料,首次IPO之旅以失败告终。

        申报文件显示,2017年10月10日,宏源药业因在前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成本核算不规范,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留存危险废弃物处置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未披露由此产生的处置费用对经营成果的影响,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宏源药业表示,公司已完成对被采取警示函相关事项的整改。经整改后,公司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控制度薄弱的情形;涉及2015年、2016年追溯调整事项的,公司已进行了调整,调整数据整体影响较小,且不属于本次申报的申报期间,对本次申报数据无影响。

        因此,警示函涉及的相关问题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除此之外,2015年,宏源药业开具7900万元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且在2015年半年报中未如实披露相应事项,2016年9月13日,股转公司对宏源药业给予约见谈话和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票据融资的相关违规事项,宏源药业及时采取了规范及整改措施。

        整改完毕后,公司未再有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的情形。本次申报报告期内,公司开具票据的结算对手方均为与公司签订经济合同的供应商。公司不存在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往来,不存在使用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进行融资的情形。

        此外,报告期内,宏源药业还存在转贷、资金拆借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2018年1-5月,宏源药业参股公司楚天舒药业在取得银行借款过程中,存在将借款资金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汇给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将上述借款资金转回楚天舒药业的情形。上述受托支付金额超过楚天舒药业与其供应商之间的采购金额,因此构成转贷行为。

        2017年11月8日,楚天舒药业召开股东会,决定由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向楚天舒药业提供600万元借款用于支付购进原材料款项,并按照年利率6%计息。

        上述资金拆借行为发生时,楚天舒药业为宏源药业的控股子公司,上述资金拆借行为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财务支持,且其他股东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财务支持。公司转让楚天舒药业的控股权后,考虑到楚天舒药业当时的财务状况,公司未及时收回上述拆借资金,因此,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行为。

        宏源药业表示,公司报告期内的上述财务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不会构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而且,基于风险控制的考量,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合理、正常运行并持续有效。

        医药相关业务业绩下滑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宏源药业新能源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大幅增长;扣除自身年产1000吨六氟磷酸锂业务、中蓝宏源投资收益后,公司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业务业绩呈下滑趋势。

        2019-2021年,宏源药业扣除自身1000吨六氟磷酸锂业务后,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有机化学原料、医药制剂等业务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34亿元、12.49亿元和12.09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89亿元、2.82亿元和1.24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1.72%、39.61%和24.47%。医药相关业务业绩下滑态势明显。

        具体来看,2020年,宏源药业医药相关业务实现的销售收入较2019年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乙醛酸、甲硝唑收入下降导致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与此同时,2020年,乙醛酸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35.35%,主要是由于市场供给量增加,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需求量减少,导致供需失衡,乙醛酸量价齐跌。

        此外,宏源药业销售价格下降还与上游乙二醇等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有关;甲硝唑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12.73%,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的持续影响,甲硝唑销售价格上升,但受新冠疫情期间停工以及甲硝唑生产线安全生产改造影响,甲硝唑产销量较2019年均有所下降。

        2021年,宏源药业医药相关业务实现的销售收入较2020年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乙醛酸、鸟嘌呤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2021年,乙醛酸量价齐跌主要受新冠疫情对下游尤其是阿莫西林市场的持续影响以及部分乙醛酸客户增加以自产方式获得乙醛酸的数量,从而减少了对宏源药业乙醛酸的采购量;鸟嘌呤量价齐跌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对下游市场的持续影响。

        报告期内,宏源药业市场地位、主要客户、管理团队、与竞争对手相比的核心竞争优势、经营管理水平等未发生不利变化,乙二醛、乙醛酸、2-甲基-5-硝基咪唑、甲硝唑和鸟嘌呤等医药相关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较高水平,销售客户稳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但短期内因新冠疫情的影响以及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的大幅上涨,对公司医药相关业务的盈利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但总体仍保持较强的盈利能力。

        总体来看,新冠疫情的影响预计不会长期持续,宏源药业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受国际能源价格影响较大,存在较大的波动性,但预计不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长期持续上涨,因此上述两项因素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不会构成长期不利影响。

        而且,从长期来看,宏源药业有机化学原料、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业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

        值得注意的是,宏源药业于2019年剥离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及相应研发、生产、购销业务,又于2021年开始新建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

        不过,这一涉及公司经营方向变化的情形受到了上市委的质疑,在审议会议中要求宏源药业说明上述决策的合理性及谨慎性。

        对于上市委的问询,宏源药业回复称,公司2019年将年产4000吨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剥离,主要是由于国内六氟磷酸锂产能急剧扩张导致严重过剩,以及该项目的继续实施会导致公司资金压力较大,以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难以保证该项目的继续实施,并非公司不看好新能源的未来发展前景。

        随着报告期内宏源药业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的大幅好转,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资金实力,因此希望继续在新能源领域进行产业布局。同时,由于宏源药业与中化蓝天未能就通过中蓝宏源投资建设新的六氟磷酸锂项目的方案达成一致,因此,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自建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公司六氟磷酸锂生产装置的处置和新建均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决策过程合规、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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