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董事会决议再起波澜 一份议案3张反对票2张弃权票

2022-11-23 14:31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此次董事会中,投下反对票的公司董事赵思渊、唐道清认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四款: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的规定,...

        11月22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昂立”)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审议了《关于由指定代理人暂代总裁职责的议案》,结果显示:参加表决董事11人中,赞成6票,反对3票,弃权2票。议案最终审议通过。

        今年10月28日,交大昂立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免去公司总裁的议案》等议案,最终在6票赞成,5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之下,公司原总裁张云建不再履行公司总裁职责。在此背景下,交大昂立董事会同意指定公司副总裁夏三燕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夏景华为联席代理总裁,暂代总裁职责的期限为2个月,公司会在2个月内完成新任总裁的提名和聘任流程。

        此次董事会中,投下反对票的公司董事赵思渊、唐道清认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条第四款: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的规定,鉴于本次选任暂代总裁也属于该范畴,且暂代总裁非总裁指定,故应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

        交大昂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回复认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若非正式任命总裁,仅就新总裁未正式任命前,临时授权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暂时代行总裁全部职权,无需经提名委员会审议,提请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即可。

        投反对票的董事何俊认为,公司总裁张云建反映,大股东已经发生挪用公司7200万元资金的情况。本人认为,若任其发展,公司的风险已经不止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可能会危及公司存续。“本人坚持认为,在此事盖棺定论之前,不应对《关于免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由指定代理人暂代总裁的议案》进行表决。”

        投弃权票的公司独董事李柏龄、刘峰同样认为,在未调查清楚真相之前,不宜对《关于免去公司总裁的议案》进行表决。

        而《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交大昂立已在11月11日对交易所的问询函回复中,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回答。彼时交大昂立称,7200万元系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下属某央企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国际贸易”)发生的交易。该交易对方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嵇霖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称,“日常经营类采购合同管理权限为公司总裁审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今年9月22日,昂立国际贸易就相关《采购合同》事宜提交了合同审批(采购类)流程,经时任总裁张云建签字审批同意。”

        鉴于上述已回复的内容,交大昂立称,公司不存在大股东未经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动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电鳗快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2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