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供应商遭强制执行,实控人曾涉亿阳集团债务危机

2023-03-21 14:41 | 来源:环球网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根据招股书披露,新恒汇在2017年12月成立之初的创始人是恒汇电子、陈同强、淄博志林堂等;后来受山东淄博当地“担保圈”问题的影响,恒汇电子和凯胜电子陷入债务危机,拟寻...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业务是智能卡,主要包括智能卡芯片关键封装材料柔性引线框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通讯、金融、交通、身份识别等智能卡领域,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上市。

        根据招股书披露,新恒汇在2017年12月成立之初的创始人是恒汇电子、陈同强、淄博志林堂等;后来受山东淄博当地“担保圈”问题的影响,恒汇电子和凯胜电子陷入债务危机,拟寻求通过重组的方式解决两家公司的经营困境。2018年1月,投资人(包括虞仁荣、任志军、上海矽澎)以46500万元受让恒汇电子持有的新恒汇有限90.29%股权,转让完成后,恒汇电子不再持有新恒汇有限的股权。招股书还披露,为筹集收购新恒汇有限的股权转让款,新恒汇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志军以向虞仁荣借款方式筹集相关资金导致负有大额债务,负债本金余额为 1.16 亿元。也即虞仁荣、任志军收购新恒汇控股权,主要是由虞仁荣实际出资的。

        虞仁荣则是上市公司韦尔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韦尔股份的董事长。根据韦尔股份在3月15日最新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虞仁荣先生共持有韦尔股份30.29%股份,累计质押股份为20302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6.63%。韦尔股份自身业绩表现也并不乐观,预计2022年净利润同比减少 96.63%到97.75%,受此影响该公司股价也从2021年12月的225元左右下跌到目前不到90元,累计跌幅高达四分之三。至于虞仁荣等人的出资是否来自于其股票质押,新恒汇并未接受记者采访。

        另据公开信息,“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是新恒汇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招股书披露任志军曾是该公司的董事、经理,后于2019年9月离任。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亿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ST信通的核心子公司,2017年5月ST信通的董事长邓伟被监察部门带走协助调查,由此揭开了亿阳集团巨额债务危机的序幕,亿阳集团160亿债务爆发并深陷有关企业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融资租赁纠纷等多个案件,这正是任志军担任ST信通核心子公司董事职务的期间。

        值得关注的是,“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直都是新恒汇的第一大客户,2019年的销售占比一度超过三分之一。不仅如此,新恒汇的客户构成与紫光集团还有更多关联,例如迅速成长为公司第二大客户的中电华大,招股书披露在2019年之前,中电华大主要的柔性引线框架供应商为法国Linxens,紫光同芯的母公司紫光集团收购法国Linxens后,中电华大逐渐转移订单到发行人,并成为了新恒汇在国内主要客户之一。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原子公司“紫光国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被新恒汇认定为“曾经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原因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任志军报告期内曾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已于2019年2月被注销。但与此同时,公开信息显示任志军目前还是“新疆紫光众志技术咨询有限合伙企业”和“新疆紫光众城技术咨询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两家公司名号中均带有“紫光”的关键字样。

        不仅如此,“新疆紫光众志技术咨询有限合伙企业”预留的联系电话,还与另外一家“乌鲁木齐紫光众鑫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致,尽管任志军并未出现在后一家公司的股东名单中;而这家“乌鲁木齐紫光众鑫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股东包括自然人张亚东,此人还是紫光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北京紫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此外,“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新恒汇共同研发可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材料生产领域的卷式LDI曝光设备,而且上述设备需要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成熟的双面激光曝光机,因此新恒汇在招股书中表述,蚀刻引线框架生产对该设备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同时新恒汇董事吕大龙也是“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截止到2022年上半年末新恒汇对该关联方的应付账款余额高达1139.31万元。

        对此新恒汇在招股书中披露:目前公司和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关系良好,断供风险较小,但如果未来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生产该设备或双方的合作出现问题,公司需要较多时间寻找其他合作伙伴再进行定制开发或改变技术路线购买替代设备,这将对公司蚀刻引线框架扩产造成不利影响。

        但与此同时,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山新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2月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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