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09:08 |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卓郎智能主要从事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违规行为要追溯到5年前。
由于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卓郎智能(600545)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与此同时,由于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潘雪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曾正平等人也被公开谴责。
未如实披露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
卓郎智能主要从事智能化纺织成套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违规行为要追溯到5年前。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控股子公司卓郎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机械)、卓郎(江苏)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郎江苏)直接或间接通过常州市金坛区金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晟纸业)、常州金坛卓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亚汽车)等第三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
经查明,金昇实业为卓郎智能控股股东。卓郎智能、金昇实业、金昇资产实际控制人均为潘雪平,金昇实业、金昇资产构成卓郎智能的关联方。
2019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通过金晟纸业、卓亚汽车向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3亿元,占卓郎智能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53%。截至2019年末,卓郎智能已收回上述拆借资金。
2020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从金晟纸业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6.13亿元,经查明上述资金均来源于金昇资产,占卓郎智能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59%。卓郎智能在2020年、2021年归还了上述拆借资金。
2021年全年,卓郎智能子公司卓郎机械、卓郎江苏通过金晟纸业、卓亚汽车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8.82亿元。经查明,上述资金均来源于控股股东金昇实业及其关联方,占卓郎智能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77%。截至2021年末,卓郎智能已归还上述拆借资金。
总体而言,2019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出资金发生额累计3.23亿元,2020年和2021年卓郎智能向关联方借入资金发生额累计14.95亿元。卓郎智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未按规定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除此之外,卓郎智能还存在关联方应收账款未如实披露的情形。
2021年10月15日,新疆福满源智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福满源)实际控制人郑某清将其持有的92%的股权转让给金晟纸业。经查明,金昇实业自2021年10月15日起控制了新疆福满源的资金、经营、购销、人员等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4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卓郎智能应收新疆福满源货款期末余额9.11亿元,卓郎智能未在2021年年报、2022年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应收账款已构成关联方经营性应收款。卓郎智能未在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与新疆福满源存在关联关系及应收账款性质,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综上,卓郎智能未如实披露2019年至2021年非经营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未如实披露2021年和2022年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卓郎智能及实控人被公开谴责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卓郎智能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潘雪平是对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存在隐瞒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时任董事会秘书曾正平负责2019年至2021年卓郎机械与金晟纸业、卓亚汽车资金往来审批,且在卓郎智能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上述全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监事会主席张月平,其同时作为金昇实业的董事兼总经理、利泰醒狮(太仓)控股有限公司具有管理职能的董事,应当知晓新疆福满源股权变更的实际情况,未对卓郎智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且在卓郎智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是卓郎智能未披露与新疆福满源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应收账款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卓郎智能、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潘雪平、时任董事会秘书曾正平、时任监事会主席张月平予以公开谴责。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卓郎智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卓郎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潘雪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曾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月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而就在去年7月份,卓郎智能控股股东金昇实业还曾披露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另外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2018年6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金昇实业借用李某平、王某珏、姜某延、韩某萍、刘某、尹某玲等6人的证券账户多次交易卓郎智能股票。涉案期间内,金昇实业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高某华安排金昇实业工作人员通过银行账户给上述6人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转入资金约合3.57亿元,并安排金昇实业副总裁、卓郎智能原监事梁某福实际控制上述6人证券账户,负责具体下单操作或组织他人下单操作交易卓郎智能股票。经计算,金昇实业累计买入卓郎智能股票8150.59万股,买入金额5.63亿元;对应卖出4593.43万股,对应卖出金额2.66亿元。
除了借用他人证券账户,金昇实业还进行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日,金昇实业通过上述6人证券账户将持有的卓郎智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违规成交股数2895.69万股,匹配的买入金额1.82亿元,匹配的卖出金额2.13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新疆监管局决定对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的行为,对金昇实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另外,就金昇实业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行为,对金昇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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